Re: [新聞] 校園霸凌嚴重 立委兒子生殖器被踹到流血

作者: goodbye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捔憲)   2021-09-08 08:10:32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99484
好像沒人提到
所以我PO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案部分條文19日施行,未滿12歲兒童全面除罪化,
兒童未來犯下刑案,將不再送進法院,而警察機關一旦接獲報案,行為人若是兒童,
則應通知學校及家長前來處理,不得進入司法程序。
目前共有183案、220名兒童事件繫屬少年法庭,19日須全部結案,回歸行政體系輔導。
少事法第85條之1規定,兒童觸犯刑則準用少事法,惟該條文將於19日刪除,
換言之,兒童犯罪走進法院將成為歷史,不再受到法官訓誡、裁定感化教育等處遇,
為了避免漏接,行政院也訂定「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規範教育、
社政、警政體系應如何接手,強化行政功能。
調司法院辦事法官李明鴻表示,目前全國少年法庭調查、審理、
執行的兒童事件共有183案、220人,到了19日,這些案件將全部結案,退出司法程序,
依案件類型分別裁定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予執行或中止執行,
而原本被安置的10名兒童,則由社政單位轉介到其他適當處所輔導。
李明鴻指出,兒童鮮少犯下重大犯罪,以過去10年為例,僅一名兒童犯下殺人罪,
且為從犯,非主嫌;而從犯罪類型來說,前3名分為竊盜、妨害性自主、傷害罪,
以2018年的統計來看,分為87件(2名安置)、43件、19件。另外,19日起,
兒童的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將全數塗銷。
李明鴻說明,即使是單純的兒童觸法事件,被害人一般而言仍會報警,警察收案後,
須通報校方及家長前來處理,校方認為有必要,應轉報社政單位協助;
若是兒童與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雖然兒童不再進入司法程序,
惟仍屬證人,警察可視情況為其製作筆錄。
結論:
霸凌真的不對,但是法條好像是去年才變這樣的,我要怎樣同情立委?
我自己也有小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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