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時中不忍了!親自提告 網友罵「舔美賣台」判拘役3日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09-08 11:15:52
這樣也不行喔...
順便問一下
如果在網路上說陳時中是久遠たま的中之人
http://i.imgur.com/xU2gtzm.jpg
也會被提告嗎?
因為真的太像了
我一看到就本能反應過來.....
https://i.imgur.com/QWdPjjI.jpg
https://i.imgur.com/izTTQkB.png
※ 引述《usokami (無名行者)》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
: 2.記者署名:
: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陳時中不忍了!親自提告 網友罵「舔美賣台」判拘役3日
: 4.完整新聞內文:
: 賴姓男子不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的防疫政策,上臉
: 書指陳「無恥舔美賣臺」,陳時中網路瀏覽發現後,親自提告,檢方
: 起訴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依公然侮辱罪判賴拘役3日,得易科罰
: 3000元。可上訴。
: 賴姓男子對陳時中有關新冠肺炎的防疫政策有意見,2020年6月6日前
: ,透過網際網路以「賴斌勤」的名義進入某「資訊大小事分享團」的
: 公開臉書發表貼文。
: 賴貼文稱「阿中部長隱瞞疫情,無恥舔美賣臺」,陳時中瀏覽臉書資
: 訊後,2020年6月6日具狀向台北地檢署對賴提出公然侮辱告訴,賴被
: 主任檢察官偵查、起訴。
: 法院2021年4月15日、2021年8月19日合法傳喚賴,賴均未出庭,賴後
: 來到案稱,確有透過網路以「賴斌勤」名義進入某「資訊大小事分享
: 團」臉書發表相關文字,但矢口否認公然侮辱犯行,只是在臉書上表
: 達自己立場,沒有侮辱陳時中。
: 法官審理認為,賴張貼的文字是就陳時中代表國家處理疫情而為批評
: ,但他應以理性態度就事論事、適切文字表達,張貼「舔美賣臺」依
: 社會通念,具有輕蔑並使陳時中難堪之意,超出適當評論範圍。
: 法官認為,關於政府官員處理疫情的議題,應理性討論並尊重不同意
: 見,如果言論時沒有指明具體事實,只貶辱、謾罵、攻訐,也不受言
: 論自由的保障。
: 判決書指出,賴公然張貼侮辱陳時中的留言,缺乏尊重他人的法治概
: 念,也損害陳時中的人格、名譽、社會評價,加上他否認犯行,未見
: 悔悟,沒有取得陳的諒解,依法判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730172
: 6.備註:
: 粗暴言論duck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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