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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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2.記者署名:
王怡蓁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子遭恐嚇上法院 鮭魚之亂改50字最長名成焦點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蔡姓男子去年四月深夜在板橋崑崙公園涼亭中持刀恐嚇,遭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
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特殊的是,其中一名被害人陳姓男子在今年鮭魚改名潮中
,將名字改成
「陳OO有震天龍砲變身OOOOO(遊戲招式名)於二零二一三月十四日與OO
(女友名)穩定交往中愛妳愛一生一世此生想帶妳一起吃鮭魚」
,還沒來得及改回來,最長名字就上了判決書。
今年三月間,連鎖壽司店壽司郎推出名字中有「鮭魚」可以免費享用的優惠活動。全台灣
陸續有民住將名字改成「鮭魚」,一名22歲的陳姓男子為了請女友吃壽司郎,名字一改就
是50字,創下全國姓名最長紀錄。
陳姓男子表示,朋友看到壽司郎新聞,鼓吹他改名並加碼送6千元,他考慮2天才由3個朋
友陪同一起辦改名。陳男原本要改66個字,有六六大順之意,但因系統中文欄只能容納50
個中文字,最後縮成50字。
最終陳姓男子改名成「陳OO有震天龍砲變身OOOOO(遊戲招式名)於二零二一三月十四日
與OO(女友名)穩定交往中愛妳愛一生一世此生想帶妳一起吃鮭魚」,50字創下新紀錄。
陳男表示,這名字是保留本名加上紀念女友感情,父母也知道會改名,會帶著女友跟親友
去吃壽司,之後會再改回來。
不過名字還沒改回來,陳男因為一起恐嚇案件,奇特長名登上判決書。去年4月21日,陳
男跟朋友在板橋的涼亭中聊天,一名蔡姓男子酒後認為三人想挑釁他,便持刀揮舞恐嚇說
「不要惹我」、「不要走」等語。
法院認為,蔡男有多次公共危險前科,僅因喝酒就持刀恐嚇陳男等三人,不過他犯後態度
佳,且未造成對方實際傷害,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5731449?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social&utm_campaign=normal&fbclid=IwAR1XPFNrkVvmQE3iq-OEc5sfLG6Uju1gt4fY6QyvcXDmXH9_ZVhO7Y7oHQU
https://tinyurl.com/u8c324eu
6.備註: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 易 字第 13 號 判決
裁判案由:
妨害自由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20 日
蔡OO於民國109 年4 月21日23時30分許,在新北市○○區
○○路0 段000 號之板橋崑崙公園涼亭內,因酒後認為陳O
O有震天龍砲變身基隆最專情於二零二一三月十四日與OO
穩定交往中愛妳愛一生一世此生想帶妳一起吃鮭魚(原名陳
OO,下稱陳OO)、謝OO、謝OO對其挑釁,竟基於恐
嚇危害安全之犯意,持其所有之水果刀1 把對陳OO、謝O
O、謝OO等3 人揮舞,恫嚇稱「阿O在哪裡」、「不要惹
我」、「別走」等語,以此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恐嚇陳OO
、謝OO、謝OO等3 人,使陳OO、謝OO、謝OO等3
人均心生畏怖,致生危害於安全。嗣經警方接獲報案到場處
理,當場逮捕蔡OO並扣得其所有之水果刀1 把而查獲。
第一次看到判決書還有簡略的...
不過看了真的蠻好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