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陳椒華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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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就是不可以】芳苑底渣案
焚化爐底渣不能用於農地
王惠美縣長快調查處理芳苑底渣案
彰化芳苑三處農地違法填埋焚化底渣!上午我和 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 聯手召開記者會,
要求彰化縣長王惠美快處理芳苑底渣案,趕緊協調農業、環保單位要求地主和業者清除農
地上的底渣粒料,讓農地回復原狀。同時我也找環保團體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看守台灣
協會 Taiwan Watch Institute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台南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跟中央
地方單位釐清爭點,並要求環保單位要到涉案農地鑽孔採樣檢驗,不能空口說符合再利用
,也要求環保署要修法明訂再利用工程品質的查核機制及規範,填補目前底渣再利用管理
的大漏洞。
我在二月針對彰化芳苑養菇場違法使用焚化底渣再生粒料填農地召開過記者會,其實芳苑
還有要做鴨舍和豬舍的農牧用地同樣使用底渣粒料,同樣以「#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
用途名義取得環保局許可,"合法"使用於畜牧場新建工程!
農委會在今年五月已函請彰化縣政府應依法裁處,但迄今超過三個月,彰化農業處方確認
將於近日撤銷養菇場的農設容許同意書,但彰化環保局堅稱許可農地使用底渣粒料符合再
利用,#卻提不出施工品質合格證明資料!而鴨舍和豬舍農地部分迄今仍未處理!
#底渣再利用應有合格證明
針對這三處農地填底渣,彰化農業處說違法,許可的環保局卻說合法,我要請問王惠美縣
長,面對局處間的立場不一,該如何處理?縣府要如何面對可能的訴願訴訟?
此外,底渣再利用依用途分為向使用地和產生地環保局申請,彰化環保局表示 #漢興段豬
舍場是跟苗栗縣和嘉義市環保局申請底渣再利用的,並非該局許可,無從要求及管轄!我
很意外彰化縣環保局對於外縣市底渣入侵彰化農地,是否符合再利用,居然自認為無權管
轄?我呼籲王惠美縣長出面協調農業處和環保局行政上的矛盾,並儘速調查及移除農地上
的底渣,保護彰化的農地,勿坐視農地受底渣污染。
二月時,我已要求環保署修正「#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焚化再生粒料
不可使用於農地等生態敏感區域,且農委會應將「農地填土原則」入法,日前農委會已預
告新增「#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納入。
對於既有違法使用底渣粒料的農地,我請農業單位應要求確實清除。在底渣再利用部分,
我強調再生粒料的用途應同時符合環境要求(TCLP及應增加土壤重金屬總量分析)與工程
品質(施工綱要規範及CNS)規範,且應有合格證明。若不符合規範,#應視為廢棄物,而
非再利用產品,請環保單位要求清除,不可坐視不合格再利用。況且環保局同時為底渣事
業廢棄物的產源,底渣濫用亂用於芳苑農地,許可使用的環保局(苗栗、彰化和嘉義市)
應依廢清法第30條負起 #連帶清理責任。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和彰化、台南的環保團體代表以視訊方式遠端參與記者會,吳韋達說明
彰化縣焚化廠一年產生近四萬噸底渣,底渣的去化是環保重要課題,無法單靠掩埋處理,
縣府委外給再利用機構協助清運去化,底渣再利用產品可用於工程,甚至做公共工程管溝
回填物,但這次底渣再利用產品回填到農地,#衝擊環境更影響食安。
#彰化三農地共埋二萬多噸底渣
吳韋達議員表示,《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讓底渣再生粒料可用「低密度再生透水混
凝土」形式進入農地,但依照農地農用原則,#底渣再利用不該藉任何形式回填到農地,
但是彰化縣農業處與環保局就讓底渣產品回填農地發生在彰化,甚至一年內的回填總量高
達26506公噸!
吳韋達議員強調,彰化縣政府最要緊的是,在面對跨局處案件時,#要由更高層級主導,#
不要讓局處間互相推卸權責,當越多權責單位涉入,當越多類似案件並存,事情就變得更
棘手與難處理,從去年12月環保團體檢舉迄今已近九個月,若當初積極要求停工與重新審
查,對農地與業者的傷害將能減到最小。
吳韋達議員以養菇場為例,去年12月還在整地,而後投入上千萬蓋成養菇場,現在清運底
渣將造成更多損失,由於縣府行政處理緩慢,讓農地整頓變得更加困難,彰化為農業大縣
,絕對要在農業安全上嚴格把關,無論中央與地方,要用更積極的態度處理,絕不能棄農
安食安於不顧。
環保團體及公部門代表發言與回應詳見新聞稿 https://reurl.cc/Gbkp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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