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公視新聞網
2.記者署名:章明哲
3.完整新聞標題:垃圾掩埋場轉型光電廠 知本光電廠將併聯發電
4.完整新聞內文:
池上鄉公所出租1公頃的舊垃圾掩埋場做為地面型光電廠,今年4月動工,現在不到半年的
時間,光電板已經舖設完成,這個月就可以併聯發電,完全看不出來這裡曾經是垃圾掩埋
場,而且鄉公所一年會有60萬元的租金收入,發出的電力由廠商賣給台電可供應池上地區
5分之1的電力。
池上鄉長張堯城表示:「這個設施它因為在垃圾場,也沒有其他鄰居,景觀上也看不到,
我想這是一個很好的結果。」
台東縣環保局副局長陳炳伸指出:「利用它這一個廣大的面積來進行太陽能光電的發電,
事實上是一條可行的路。」
環保局表示,現在台東市公所已經準備出租舊垃圾掩埋場做光電廠,其他幾個鄉鎮也再考
慮跟進。相較於台東縣政府規畫3年的161公頃光電示範專區,因為土地有爭議,開發受阻
;環團認為,開發光電是一件好事,但選址確實需要列為開發時的重要選項。
荒野台東分會議題組長蘇雅婷說:「整體應該是要尊重這種多元價值,有一個多元共融跟
生態共融,跟文化共融的一個選址規畫,這才是對我們能源轉型才是一個良善的發展。」
池上鄉公所表示,原本舊垃圾掩場需要花一筆經費進行綠美化,但出租做光電廠這些經費
都省了下來,還不會引起爭議。環團呼籲縣府,充滿爭議的知本光電廠,可以重新再找合
適的地點興建,縣府和廠商也可以省力又省錢。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3744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