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苗博雅轟「殘陽案例」證明市府防疫疏失

作者: 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   2021-09-08 22:43:37
※ 引述《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之銘言:
: 把之前推文寫的內容整理在一起,再加一點東西讓它更完整一點好了。
: 先來看看6/22防疫中心公告的內容:
: “指揮中心指出,除了原本隔離或檢疫期間「有症狀者」及經疫調之風險評估匡列之接觸者
: ,應立即採檢外,對於COVID-19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及自國外入境者,即日起於居家隔離
: 或居家檢疫期滿前1日,無論有無症狀者,均須進行PCR檢測。”
: https://bit.ly/3l1Mv2h
: 上面紅底的部分,我的理解是在6/22這個公告前,原本經疫調之風險評估匡列之接觸者,本
: 來在隔離或檢疫期間就要採檢,6/22的公告只是增加“隔離或檢疫期滿前一日,無論有無症
: 狀均需進行PCR檢測”這點而已,這從下面這則6/9新聞就可以得到印證:
你的疑問來自於根本沒看懂新聞稿
你節錄的新聞稿內容其實包含了『四種』分類
1.原本隔離或檢疫期間「有症狀者」 => 6/22公告前就應立即採檢
2.經疫調之風險評估匡列之接者 => 6/22公告前就應立即採檢
3.COVID-19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 => 6/22公告後居家檢疫期滿前要檢測PCR
4.自國外入境者 => 6/22公告後居家檢疫期滿前要檢測PCR
你一直把孕婦放在分類二,所以覺得台北市政府應檢測未檢測,跟苗博雅想法一樣
但實際上孕婦是放在分類三,所以中央才特別發公告將分類三跟四加入PCR
而且你現在覺得孕婦當初隔離完沒檢測就可以回歸社會很扯
但實際上國外旅客在6/22以前也是一樣啊...
當初CDC不就死抱著『偽陽偽陰』理論不肯替入境旅客解隔離前全面普篩嗎....
: “原案6550於5月26日確診,衛生局當時隨即疫調匡列接觸者1人為同住家屬,並立即採檢PC
: R檢測,結果為陰性,預計隔離至6月10日,截至目前為止無症狀。
: 嘉義市衛生局為求慎重起見,於6/8日安排案12034於解除隔離前採檢,結果為PCR轉陽...
: 嘉義市府強調,雖現行政策並未強制規定解隔離時還要採檢,但鑒於此波疫情病毒傳染力極
: 強,同住家屬均應視為親密接觸者,應以更高規格審慎處理,故於解除隔離前再次送驗採檢
: ,確保居家隔離者健康,更保障社區安全”
: https://bit.ly/3hfK8bg
: 從上面的新聞紅底那段來看,同住親屬經疫調匡列後就應立即採檢了,沒有強制規定的是解
: 隔離前還要再次採檢這點(黃底那段),而這點6/22公告另外補上了。
嘉義的案例都是隔離者同意採檢,跟台北拒絕採檢無可比性
甚至嘉義的新聞都背書了『無強制採檢,但高規格對待審慎處理』
以正常邏輯來看,這段話就是告訴你採檢非強制
: 另外,依照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的6/17更新的常見問答中,對於精準疫調的內容是這麼說的:
: 確診接觸者可能有兩種人,一種為沒被匡列者之接觸者,一種為已匡列者接觸者,傳統疫調
: 做法僅針對已匡列接觸者進行居家隔離14天且不進行快篩,因此為達到冷區殲滅,本市進行
: 精準疫調:
: 1.有接觸過但沒被匡列者:衛生單位主動詢問快篩意願並進行快篩,找出感染者切斷傳播鏈
: 。
: 2.有接觸且已匡列者:於居家隔離期間主動進行篩檢,找出感染者切斷傳播鏈。
: https://bit.ly/3kZhvjw
: 這位孕婦是居家隔離,所以應該是有接觸且已匡列者,那就是要進行篩檢,而非快篩,那麼
: ,台北市衛生局有這樣做嗎?從以下這則新聞北市府的回應來看,應該是沒有的,甚至應該
: 是連快篩都沒有,而且還把苗議員的質疑導向成“解隔離前必須採檢”這個方向,用6/22的
: 公告為自己開脫:
: “黃珊珊說明,北市府在6月9日、10日、19日3次請該案去採檢,但該案除懷孕,還有個1歲
: 孩子,也沒有別人可以幫忙照顧,當時並沒有強制力,可能有些議員搞不清楚當時狀況;6
: 月22日以後,中央規定居家隔離必須要採檢後才能夠解除隔離,但這個案在19日就解除隔離
: ,所以在規定前,北市該做的都做了,「我覺得防疫不用噴口水,規定都很清楚,台北市有
: 多做一步,但不能強迫方式人民一定要出來採檢」。”
: https://bit.ly/2X0WkVU
: 但是苗議員的質疑是“北市府只隔離,不採檢,遇到該驗拒驗又沒有依法行政”,從頭到尾
: 都不是什麼“解隔離前必須採檢”,而是“整個居家隔離期間都沒有採檢,然後又沒有依法
: 處置”。北市在6/22公告出來前,真的該做的都做了嗎?
: https://bit.ly/3jTtakL
: 以上,這是我看過一些新聞跟資料後的理解跟整理,請賜教。
北市府有隔離,也有想要採檢但被拒絕
重點在於被拒絕後到底有沒有法令授予強制力去要求隔離者強制採檢
其實6/22新聞稿真的寫得很清楚了,剩下是中文句型邏輯判斷能力
原中文句型是:
除了A&B應立即採檢『外』,C&D在居家檢疫期滿前應做PCR採檢
正常解讀都會認為AB跟CD分別為不同的類別,對應不同的解決方案
但你卻解讀成B = C = 應立即採檢,這就是問題所在
新聞稿的用意很明顯是在補充增加C&D的應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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