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9-09 01:31:23假設
跟現實無關
筆者不知道現實的詳細情境
只是『純粹假設』一個情境:
假設有一住戶拒絕新冠PCR採檢
地方政府出動警察
強行破門而入
孔武有力的警察
將抗拒篩檢的民眾強行壓制
並在該住戶強烈掙扎與抗拒之下
強行壓制其肉體、手腳等
強迫使用侵入性之器具
強行侵入其身體採檢樣本
比如插肛門、插喉嚨、戳鼻子等等
總之就是以侵入式行為採檢到檢體
以上這個行為以『即時強制』之名進行
引用新冠特別法為依據
這樣的警察行為會是合法的嗎?
萬一拒絕檢測的是女生呢?
如果強行壓制其肉體
並在違反女生意願下強行侵入式篩檢
例如強行插入她的肛門
這樣女生可抗議身體和性方面的侵害嗎?
有無法律爭議?
大家怎麼看?
(PS)
插肛門採檢體是真的有人做
比如對岸中國就有採取插肛門採集檢體的做法
《棉籤插肛門裡
中國強制外籍旅客肛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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