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東森新聞雲
2.記者劉昌松
3.完整新聞標題:
捷運站尾隨短裙妹上扶梯 半小時4次!科技男辯:在找手機訊號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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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吳姓男子日前開車到台北市,進入捷運古亭站一待就是半小時,卻始終沒上車,1名短
裙女學生上扶梯時遭吳男偷拍,事後報警循線逮人,台北地檢署勘驗監視畫面,發現吳男至
少4次跟著不同的短裙妹上扶梯,吳男卻辯稱自己是外地人,一直上下是為了尋找網路訊號
,檢察官不採信他的狡辯,9日依妨害密罪嫌起訴。
44歲吳姓男子在科技公司上班,早在2019年5月間,就曾一大早從桃園大溪搭乘719號公車往
土城方向時,趁隔壁座女子熟睡時,偷摸人家的胸部,被新北地院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40天
,得易科罰金4萬元。
這次偷拍事件,他改成自己開車從桃園北上,然後晃進捷運古亭站內,逗留了超過半小時,
卻始終沒有上車,只是不斷低頭看著手機,然後搭著手扶梯上上下下多趟,有1名女學生搭
手扶梯時,感覺裙子被人碰了一下,回頭就看到吳男跟在身後,因為吳男看來不好惹,女學
生隱忍到出站後才報警。
吳男到案解釋,他當天是要去上1名師大聲樂家的課,可能耳機不小心勾到被害人的裙子,
否認偷拍,雖然吳男手機內查無女性隱私畫面檔案,但檢察官勘驗監視畫面,發現吳男每次
上扶梯時,都是跟在穿著短裙的女性後面,前後至少4次,顯然在尋找偷拍目標,吳男辯稱
因為要忙公事,在捷運站內找網路訊號,檢察官不採信他的說詞,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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