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署名:鄭淑婷
新聞標題:控兒謊稱台大「學霸」騙走千萬 母求償僅獲賠16.5萬
新聞內文: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35歲郭姓男子遭爸媽指控,謊稱「學霸」跳級台大碩士
班、出國念書等,前後10餘年騙走他們千萬元生活費,爸媽、兒子對簿公堂;郭男反控父
母都知情,聲稱是媽媽要他偽造學歷,為了向信徒炫耀。刑事部分,一審認定郭男詐欺金
額僅16萬5000元,並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判處他10月徒刑;民事部分,媽媽求償千萬,桃
園地院依刑事認定金額,近日判決郭男須償還16萬5000元。
郭男爸媽指控,郭於2004年至2005年間就讀北部某私立科技大學時,向他們謊稱受到老師
極度肯定,獲得非常高的研究分數,可直接跳級台大電機系碩士班,後又接續佯稱跳級博
士班、必須出國實習訓練、教授推薦赴加拿大念書以及取得台大電機系副教授、中央研究
院研究員職務等理由,前後騙走他們1005萬元學雜費、生活費等,直到2017年間經電詢校
方,才知兒子「學霸」經歷都是假的。
郭男則反控,爸媽自始至終都知道他未考取台大,也沒有以出國等名義向他們詐取財物,
刑事部分認定的詐欺金額僅16萬5000元,媽媽求償1005萬元太高。雙方對簿公堂期間,郭
男也曾揭露自己從小就有通靈能力,常在家中宮廟替人消災解厄,是媽媽要他偽造學歷,
為了可以對信徒炫耀,親子反目是因其他家庭糾紛所衍生。
法官依據郭男父母所提證據,僅認定郭男於2007年12月間向父母佯稱要支付台大碩士班學
費共5萬元,及2009年5月間佯稱獲教授推薦出國念書共11萬5000元,總計詐得16萬5000元
,民事部分據此判決郭男須償還媽媽16萬5000元,其餘988萬5000元因證據不足予以駁回
,可上訴。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Taoyuan/breakingnews/3668887
清官難斷家務事。
郭男須償還媽媽16萬5000元,其餘988萬5000元因證據不足予以駁回,可上訴。
何必再浪費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