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聲明,治安好壞還是看個人感受,我也支持偵查「過程」不公開。
前幾年我處理過大酒店槍擊案,當時開了快10槍,沒人受傷;前單位去年有個地方三天
之內開了兩次,第二次還幾十槍;支援過槍擊數人受傷。這些通通都沒有上新聞,只有
第二件例子的第一次有開槍上新聞,但新聞出來是「棍棒毀損」還「順便」撿到槍,其
他的小槍擊就不提了。
我想說的是,有時候新聞是「寫」出來的,傳達的是新聞媒體想灌輸給你的東西,多看
新聞了解時事是好事,但是也別忘了思考、查證。
而現在的治安還能維持住,不會太壞,監視器的密集還有警察的尿性助益很大,像前面
有人說過的,只要上新聞、民代關心,都會投入較多的資源,本來要自己找時間去調監
視器,還會因為這樣有專班,有時候我都希望民眾找一下民代,不然真的抽不出時間,
不過有人獲益,自然也會有人損失就是了......至於法律層面的嚇阻力,說真的有時候
看到修法只覺得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