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陪中風妻20年模範夫突變狼 鄰居小四女崩潰:已放進去來不及了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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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姓男子利用受花花父母所託,短暫照顧花花之際,竟對花花性侵得逞。(圖/示意圖
,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詹姓男子受鄰居夫婦所託,照顧夫婦倆有心智缺陷就讀小四的女兒花花(化名)
,卻趁著2人獨處之際,對花花伸出狼爪,不顧女童哭喊「不要」,對其性侵得逞,直到
女童被學校老師發現異狀,通知家長報警處理。案件上訴到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後,法官依
對未滿14歲、心智缺陷女子強制性交罪判其有期徒刑7年2月。
詹姓男子2017年時,受鄰居夫婦臨時所託,在晚間7、8時許時照顧當時就讀小四,有心智
缺陷的花花,趁著只有他和花花獨處的時候,不顧花花多次表示「不要」、「不行」,強
吻花花後,對花花性侵得逞。直到花花的學校老師驚覺花花的有異,判定花花可能遭人性
侵,在耐心詢問下,終於從花花的口中問出「東西已經放進去來不及了」,認定花花遭人
性侵,緊急通報家長和社會局,同時將花花帶去驗傷,確認花花的處女膜有多處舊裂傷。
警詢時,詹男一開始僅承認和花花是鄰居,但堅決否認曾性侵過花花,先是辯稱自己在案
發時有喝酒,不記得是否有用生殖器摩擦過花花的下體,但事後卻又在庭審時指出,他因
生殖器不舉,因此沒對花花怎樣,法官認為其前後證詞矛盾,其證詞可信度令人質疑。但
詹男事後終於坦承犯行,也已80萬元和花花家人達成和解,並向檢察官求情,希望可以獲
得原諒,有機會照顧左半邊中風已20年的太太,強調自己深感悔意也自覺丟臉。
整起案件上訴到更一審後,台中高分院認為,詹男身為花花的鄰居長輩,在案發時臨時受
花花父母所託,短暫代為照顧花花,竟違反花花意願,強行對花花性交得逞,在客觀事實
上無任何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而科以最低刑度仍嫌過重之情事。
法官指出,詹男明知花花當時為未滿14歲女童,卻為滿足一己之私對其性交得逞,對其損
害和影響非輕,不過詹男事後也已80萬元和花花家人達成調解,且其事後也曾表示「對花
花做這件事真失禮,也很丟臉,對花花的家庭造成困擾,很對不起」,認為其已有悔意,
依對未滿14歲、心智缺陷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其有期徒刑7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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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914/2079340.htm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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