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張文川
3.完整新聞標題:
被摸胸卻說「做的比較硬請包涵」 女控上司性騷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移民署某單位陳姓主管,2015年被控和一名剛到任不久的女公務員約會,至西門町的網咖
開包廂看電影,趁機摸胸部還拉開衣服親吻乳頭,女子事後告他性騷擾,檢方起訴,但台
北地院認為在播放1個多小時期間,女方都沒有明確表示拒絕,還說自己胸部「是做的,
比較硬,請海涵」,判陳無罪。可上訴。
被害女子指控,她當時剛分發到單位受訓,經同事介紹相識其他部門的主管陳男,多次外
出約會,同年6月13日中午相約到西門町吃飯後,前往網咖開包廂看電影,陳男卻趁獨處
時對她毛手毛腳,先是摸她胸部,她嚇得愣住不敢動,陳男得寸進尺拉開她的衣服親吻胸
部和乳頭,她原本不想把事情鬧大,數月後覺得不應姑息,決定提告強制猥褻。
陳男承認有摸胸,但辯稱兩人當時在交往,並未違反意願。台北地檢署原本不起訴,經再
議發回續查後,檢方依性騷擾罪嫌起訴陳男。
台北地院審理時,陳男說當天2人都非常HIGH,在包廂中先接吻,吻之前他有詢問女方意
願,她有點頭,親吻一段時間後他開始摸她胸部、再吻胸和乳頭,她還說「我胸部是做的
、人工的,比較硬,觸感不好」,要他多包涵,女方也有抱住他,完全沒拒絕之意,且包
廂是半公開的空間,她若不願意可立即呼救。
被害女說她當時嚇傻了,整個人楞愣住,害怕到無法呼救,陳男一直重複摸她,她覺得很
難熬;她又說,她當時剛考上公務員,怕得罪陳男會影響她的訓練成績和未來工作,才不
敢反抗。
北院合議庭調查,案發長達1個多小時,也非密閉空間,被害人皆未明確表達拒絕也未求
助、離開,還和陳男討論隆乳、請對方包涵,不合常情;陳男也未以權勢壓迫她,女方說
不要之後,他也立刻停手,未以強制脅迫或權勢逼迫女子就範。
且她案發後封鎖陳男的LINE,還曾在受訓同學的LINE群組中說陳男「先透過那個約僱的認
識我,叫我不要告訴任何人」、「故意不告訴我這個豬哥離過婚又有小孩,騙我說他沒結
過婚」,合議庭因而認定女子可能因覺被欺騙感情,才會時隔數月轉變態度提告,依事發
地點環境、被害人反應、過程手段,認定陳男未構成性騷擾,判無罪。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7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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