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備隊長開罰單被指「階級太高」 分局竟認:應以基層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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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台北市議員私下向大安警分局反映,指稱大安警分局5日晚間警備隊長黎家維親自到安
和路二段以警用載具M-Police 系統對路邊違停車輛拍照蒐證、開電子罰單告發,但民眾
認為深夜停車並未阻擋車道、或者妨害居民進出口憤而向台北市議員陳情;議員把該事件
向大安警分局反映。
大安警方回應,未來深夜紅黃線違停,會針對以占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防火巷消防通
道、民眾出入口為重點取締、若無上述情事一般違停儘可能以勸導為主避免引發民怨。
大安警分局長李權哲15日親上火線說明:市議員會專門向大安警分局反映這件事,係因大
安警分局警備隊長黎家維6日到安和路二段發現民眾深夜違停紅線,駕駛人事後向市議員
反映;大安警分局接到陳情研議認為:取締告發應以第一線基層警員為原則,分局外勤主
管如果直接開單舉發,容易造成民眾「遭到針對疑慮」
大安警分局交通組事後製發公文表達上述立場,也被「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把公
文PO上臉書,該協會質疑:「關說文化仍是現在進行式,此種現象在公務機關層出不窮,
遭打壓者彼彼皆是」認為該警備隊長開單遭到議員關說打壓。
但對此大安警分局交通組澄清,經查警備隊長黎家維從今年3月上任、梨員任職半年期間
經常利用簽巡、巡邏時間開單告發民眾違規,總計開單數量高達229張「確實比一般外勤
主管高很多」;大安警分局解釋,製單告發實務上以第一線警員執行較為適合、另外在警
界慣例上,外勤主管包含所長、警備隊長幾無親自開單紀錄,警方也怕因此遭民眾認為「
被針對」。
大安警交通組做出警備隊長不得再領用紙本罰單,並限制他使用電子載具開單行為,大安
警分局認為,黎員若發現當下發生的交通違規亂象、黎員大可依主管權限「可指揮同仁舉
發、而非自行舉發」強調並未限制警備隊長黎家維開單權限、安和路遭黎員告發違停罰單
也一定會執行,並未依市議員反映有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