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點名前男友「喝啤酒不舉」 違反《個資

作者: Oisiossos (LV.1初心者)   2021-09-16 12:43:57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點名前男友「喝啤酒不舉」 違反《個資法》遭判刑再賠錢
4.完整新聞內文:
2021年09月16日 12:27
張姓女子因和前男友有感情與金錢糾紛,在《爆料公社》公開前男友姓名,還貼上前男友與
美國男星李奧納多的合成照,指控前男友是「航空界騙子」、「喝啤酒會不舉」,被前男友
控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張女因此遭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又因為侵害前
男友名譽權,遭台北地院判賠5萬元。
張女2017年8月間,以第一人稱的口吻,上網撰文「女孩泣訴航空業的愛情騙子,利用各種
話術騙財騙色再分手,請女生小心以免同樣手法受害」,指控前男友自稱家庭背景好,想當
機師,她為此幫前男友請美語老師,還資助前男友到美國受訓,結果回台不被航空公司利用

張女除將前男友的照片與曾在《神鬼交鋒》演出詐騙罪犯的李奧納多合成,並在圖片上加註
「我是航空界騙子」、「飛行時數造假四處欠錢」,還稱男友「有欺騙女生感情用來詐騙金
錢的前科」、「戴保險套、喝啤酒會不舉」。
高院刑事庭認定張女不但無故公開前男友姓名、生日,還有航空公司召募自訓飛行員甄試結
果通知等個資,還暴露與公益無關的私德,依違反《個資法》、《刑法》妨害名譽等罪判3
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前男友另外提起民事求償250萬元,張女辯稱國人多會抱持「清官難斷家務事」的心態,不
會因為看到這篇文章,就貶損男友的社會評價,但台北地院民事庭法官不接受這種說法,認
為張女文章讓人知道,四處欠錢、生理功能不彰等事蹟的當事人是誰,足以貶損他人對前男
友的觀感,考量兩造資力後,盼彰女要賠前男友5萬元。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3EjVJjj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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