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何不規定房屋買賣收取固定服務費

作者: doraBBO (哆啦狗)   2021-09-16 14:48:26
※ 引述《fancyfancy (珺珺)》之銘言:
: 老實說現在資訊發達
: 政府也致力於房間透明化
: 資訊也蓬勃發展
: 既然知道不能讓房價不停成長
: 仲介又不只常提供落後資訊甚至假訊息
: 根本就不應該存在
: 既然只是交易過程的服務員
做吃的外送隨便都抽30%起跳耶
你講的好像我們抽6%很多一樣
常常講餐廳不爽被抽就不要加入外送平台
結果現在要買賣房子找了房仲怪房仲賺太多?
: 為何政府不能明訂每筆仲介費用價格(給房仲公司)、服務員領薪資、表現好公司發放獎
: 金,如一般公司行號。
: 比如600萬以下 每筆仲介費0萬
: 1200萬以下 每筆 上限00萬
: 2500萬以下每筆 上限00萬
等等,買賣房子不需要透過仲介
人與人之間可以自由買賣
就跟嫌餐廳貴可以自己買菜回家煮
不需要去餐廳買貴的一樣
為什麼要設定收多少錢? 現在吃飯隨便都要噴個10%
食材才佔多少,要賣你那麼貴怎都沒人靠北餐廳賺太多呢?
更別說為什麼只有上限??
如果買賣房子出問題,可以像餐廳服務員、站便利商店的兩手一攤
不用負相對應的責任,也許還可以來討論一下~
只搓合成交,任何交易安全、瑕疵保證都可以不用保固
更沒調查義務情況下,我是覺得可以,你可以考慮成立這樣子的公司
不過我比較提倡收費不要訂上下限
有能力的去賺,沒能力的被汰除就好了
資訊透明情況下,有能力賺10%、20%的,卻被限制在6%
反倒是吃飯隨便都10%或以上,真的有點不公平
: 然後一次性交易的稅費直接調高
: 入國庫不是更好
: 這樣不是多方受惠
: 又能達到目的
什麼目的?
交易稅現在就很高了阿,獲利兩年內要繳45%耶
: 健全民生市場
: 也不用一直蓋社會宅貌似福利
: 事實上也是假正義
: 很多都是有餘裕懂門道的人才佔用的到這些資源
: 這些人光身分上的隱形補助就每年5-25萬左右了
: 我們認真存的錢人卻只能ㄧ筆一筆又一筆的花出去、存的比烏龜走路的速度還緩慢
: 他們甚至可以大手大腳的規劃享樂生活
認同你講的,但房仲服務費、仲介費只收6%了
不要再動房仲薪水的腦筋了
再說一次,房屋買賣交易都可以自己去處理
我們房仲沒有壟斷市場,沒有逼迫買賣雙方來給我們房仲買賣
房仲只是居間仲介買賣而已,辛苦錢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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