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原住民告贏了! 亞泥20年花蓮採礦執照確

作者: dunkerrrrr (下巴)   2021-09-16 23:10:59
※ 引述 《sputnik0083 (sputnik)》 之銘言:
:  
: 原住民告贏了! 亞泥20年花蓮採礦執照確定撤銷
: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916/BKMIYX35ERDIVHR67GDXQY6TQI/
: 蘋果日報
:  
: 亞洲水泥公司在花蓮縣的大理石礦採礦權獲延展至2037年爭議,經當地太魯閣族居民以違
: 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等理由提出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宣判駁回亞泥上訴,維持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年做出的撤銷展延處分判決,確定亞泥2017年獲經濟部礦業局延展20
: 年採礦執照應撤銷,原住民獲得勝訴。
:  
: 最高行今天傍晚發出新聞稿指出,《礦業法》的採礦行爲是影響到原住民族群及傳統文化
: 的典型土地開發行爲,因此立法者在《原住民族基本法》(原基法)中課予義務,國家在
: 礦業權展限決定前,應該與原住民族進行諮商同意的參與程序。
:  
: 法官認為,亞泥公司於1973年取得花蓮縣秀林鄉及新城鄉大理石礦採礦權,1978年獲第一
: 次展限至1997年,1998年又獲第二次展限至2017年,2017年獲第三次展限至2037年,展延
: 處分事前均未踐行《原基法》規定的尊重原住民族意願、平等對待、諮商同意等程序,原
: 住民族只剩下接受決定及繼續開發的事實。
:  
: 法官強調,亞泥上訴意旨雖主張可於展限後補正參與,提供原住民就業、水土保持及生活
: 照顧等,但這充其量只是開發者提出的事後回饋,存乎開發者單方意願,此種事後參與已
: 無濟於事,無異使維繫原住民族及其傳統文化的土地流於私有化及不停止的開發行爲,違
: 反《憲法》及《原基法》,因此認定北高行撤銷展期處分判決無違誤,駁回亞泥上訴,原
: 住民勝訴確定。(李奕緯/台北報導)
:  
小弟是某大學社福相關科系的
自2011開始,因為有學長姐在當地做部落工作,所以聯合學校資源,組成了一學生團體,每
年都會在附近的部落做家庭及青少年關懷的營隊。
我在去年第二年參與時,才比較清楚大致的情況,我的觀點是從部落居民的視角來看待的
,由於我在組織內的分工,是負責青少年人口群的部分,相較於其他兒童的族群,我們這組
除了家庭的關懷之外,更需去探討當地青少年的職涯發展,其中有一個現象是,在部分青少
年的未來職涯裡,高中輟學、進入亞泥工作,對當地的男性青少年來說,似乎是一套已經設
計好的劇本,除了少數朝運動員發展、加入幫派或者是去考警察、消防員來說,這是大多數
青少年。對於未來的想像。
從這個現象探討背後的成因,在一開始亞泥進入當地時,用了許多手段拿到土地去進行開
發,這樣的結果,導致在部落的老一輩相當不滿,並一致認為自身的文化受到了侵害。時間
一轉。對於這時的居民,卻形成了兩個立場,有一派是以經濟為主要考量,認為亞泥帶來了
就業機會與經濟效益,另一派則認為部落的傳統價值是比較重要的,而兩派的衝突,也在近
幾年慢慢浮上檯面。我記得我那時在部落聽到的事件,有一次因為開發正在炸山,在成當地
很大的困擾,有住民因此而跑去檢舉,當時有成功通過,也因此停工了三天,但這樣的結果
,卻造成一大部分的人在那三天沒工作做,經濟造成影響。部落內部的分化,也延燒到了其
他地方,在當地與我們合作許久的社福單位,在當地深耕了很久,內容包含大學生迴游、手
做產品義賣、部落文化發展…等等,努力的發展部落的傳統文化,幫部落的孩子們脫離這個
惡性的依存關係。事件的導火線發生在學生球隊中,當時的教練與校長起了衝突,遂離開教
職,而後在亞泥的贊助之下成立了新球隊,並模仿當地的社福機構創立了一個類似的組織,
主打懷境生態保育,包含了大學生迴游,還有其他類似的東西,當然財團的影響力可想而知
,利用了許多資源,贊助新球隊,及觀光園區,並結合媒體行銷,塑造環境保育的良好形象
,使得舊有的反對方被取代,在裡外都佔了優勢。
在看到這個新聞後,我想雖然對於部落的某方面來說是好事,但對於居民的經濟來說,勢必
會受到很大的影響,而青少年的未來就業問題,也讓他們勢必得尋找更多出路,在未來也不
知道會有怎樣的發展,我也不想在思考下去了,在過程中,一直覺得有很沉重的無力感,也
讓我在大四決定轉換跑道,在對於公平正義的堅持來說呢…我想我還是好好過生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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