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育嬰留停相關規定行之有年也沒什麼好說的
2017/10月育嬰開始 最多2視情況+1年
2019/10月二胎出生 再育嬰兩年
2021/5月疫情爆發 復職請有薪防疫假
(原預定育嬰應該是到2021/10月
其中爭議點
(一)2021/5月臨時復職讓職代上一個月就離職
按規定考試缺請育嬰留停可招聘一名職代,時間從2019/10-2021/10,按理職代應該是已
經工作一年多,除非職代有離職重新招聘.
(二)拒絕說明休假計畫及復職計畫
只要檢附請假相關證據辦理育嬰、表定就是2年+1,機關無權過問私事。
(三)所有休假請好請滿
產假及育嬰開始之前,特休、補休、能請幹嘛不請?
今天是民營公司會想辦法拒絕你休假,而不是你不想請,最後當社畜的人指責別家公司的
員工都能按規定休好休滿不夠奴,真的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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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第一點硬要請臨時辦法的防疫假,其他攻擊點就只是在製造對立跟抹黑而已
同事有啥好不爽的還爆料…
你又不是沒有相同的權力,叫你一次生兩個你敢嗎?
不然一次生十個咩 直接請20+10年,領十年本俸R
新聞裡面的也不夠台女啊
還有產後憂鬱延長病假可以玩呢
本肥看來他只是「正常」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