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職後發現褓姆突然沒辦法顧,臨時找不到褓姆需要再請育嬰假的,身邊也聽過蠻多例子
,倒不是不可能。如果是照規定請假到底有什麼好批評的,現在的人想生小孩就要鼓勵了
,副局長不挺自己單位的人就算了,還講出那幾句可以送性平會的話。
※ 引述《YAYA6655 (YAYA)》之銘言:
: 育嬰假可,津貼可,最好生十胎請20年。
: 但中途跑回來復職又馬上請防疫假這就觀感不佳了,復職是回來上班,怎麼會馬上又請
防
: 疫假?
: 主要是這行為讓人看不下去,正常請育嬰假沒人會說話的。
: 這就像婚假,之前不是爆出離婚又結婚再請一次婚假的?對,照規定結婚就是有婚假阿
,
: 但這臉皮也太厚,難不成婚假結束前再去公所辦一次離婚,再結婚,就此休婚假無限循
環
: 40年到退休?
: 民間老闆肯定直接資遣了,讓你休個夠。
: 然後魔人仔會說:照規定就是可以呀。
: 是吧,不然臉皮怎能防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