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律有問題?
還是政府機關解釋法律有問題?
別的不講 就這陣子所謂的造謠最高罰三百萬這件事情來講就好 原本說疫情相關訊息一定
要由CDC來統一發布為準 禁止亂傳未經中央證實之消息
後來某個老太太跟某黨報搶先在CDC記者會前爆料 民眾質疑請教CDC
所以把標準改為:只要是正確的都沒關係
民眾自費了解自己抗體反應 你要罰診所
如果診所所出具數據 也是正確的 那應該也沒關係吧?真實呈現科學數據犯法?
你現在拿法律去壓診所 是法律有問題 還是你解釋上有問題?
你們是想罰民眾去驗的行為?
還是醫院出具證明的行為?
還是4X公布這件事行為(報復在診所身上)
拒絕民眾知的權利 這本身就犯法了吧?
到底是要維護什麼事情這麼怕民眾知道?
如果換成驗AZ 莫德納 是不是就沒事了?
我去驗老二有多長 你要不要也去罰診所?
就因為他驗出來比30公分少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