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澄清一下,育嬰留職停薪不是假。
所謂留職停薪規定在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2 條第
1 項:「本辦法所稱留職停薪,指公務人員因育嬰、
侍親、進修及其他情事,經權責機關核准離開原職務
而准予保留職缺及停止支薪,並於規定期間屆滿或留
職停薪原因消失後復職及復薪。」,也就是在有法定
事由的時候,你可以保留原職,但「暫停支薪」。
育嬰留職停薪規定在同辦法第5 條第1 項第1 款:「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
一款及第二款各機關不得拒絕外,其餘各款由各機關
考量業務運作及個案實際情況依權責辦理:一、養育
三足歲以下子女。」
同辦法第4 條第1 項第1 款則規定:「公務人員有下
列情事之一者,應予留職停薪:一、依法應徵服兵役
。」(勞工是用兵役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
如果你認為育嬰留職停薪是育嬰假的話,那當兵留職
停薪也能叫兵役假了,原來在職的役男被叫去當兵,
是放假啊,一下子放好幾個月的假,大家還不感謝政
府的大恩大德。
再來,早上在另一篇說了,生育補助是二個月本俸,
新聞寫夫妻兩人都在稅務局上班,但生育補助只能領
一份,要是夫的本俸高,通常會用夫的名義去領,若
妻比較高,以新聞寫的本俸30325 計算,二個月就是
60650 元,二胎是121300元。
而且這個不用請育嬰留職停薪就有得領。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675205
這篇新聞寫的很清楚,育嬰留職停薪前六個月是給本
俸的六成,今年七月才改八成,妻請的時候是六成,
這樣算的話,每個月是18195 元,二胎就是十二個月
,是218340元。
產假給薪也算進去也很好笑,難道大家希望以後變成
無薪產假?57760 元算4 個月,是231040元。
這個也是不用請育嬰留職停薪就有得領。
特休假沒有休領的錢也算進去?沒寫金額,給你算30
天57760元好了
合計628440元。
以上,都是勞工也可以領的(當然,有人會說勞工不
敢請,喔,所以勞工不敢請,怎麼不是去跟公司抗議
,而是要求公務員要和勞工一樣不能請?)
https://reurl.cc/emEv5m
喔,這篇還把106 年領的年終獎金86490 元算進去,
笑死,106 年12月1 日還在職的話,本來就會有年終
獎金,依新聞講的,101 年就入職的話,代表他106
年1 月做到同年12月1 日後,做了快一年,領個年終
有啥問題,還把這筆算進去?之後留職停薪可是沒有
年終的。
好啦,再加上去也才714930元。
再加上面這篇新聞講的防疫照顧假薪資48000 元,總
共是762930元,記者是怎麼算出105萬元的?
勞工們要是看人家請育嬰留職停薪、產假、特休領
這些錢,覺得不開心的話,那很好啊,這些全部取
消嘛,這樣不就解決了,以後大家就育嬰留職停薪
沒有津貼、休無薪產假、特休沒休完不用給錢,相
信大家應該會很開心。
其實臺灣人就都是慣老闆,也不用怨為什麼勞工不
敢育嬰留職停薪,因為你勞工自己自認為是公務員
的老闆的時候,也是在不爽公務員育嬰留職停薪啊
,你怎麼不想說要給員工(公務員)好一點的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