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官判賠,但對方沒錢會怎樣?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21-09-17 21:03:03
前文恕刪。
很多民眾很有趣,平常很愛罵法官恐龍,但是遇到欠錢
或是損害賠償的時候,又會認為我告一告,法院本來就
要幫我把對方的錢拿出來還我XD,不要說民事法院沒有
那麼大的權利,民事執行處也沒有好唄,要是民事法院
或民事執行處能隨便查大家的財產所得(可以查,但有
一定要件),大家不抗議死才怪。
欠錢的就不講了,現在這個社會欠錢的最大,所以借錢
出去就要有拿不回來的心理準備,不然就是不要借那麼
多,加減給對方一點,然後也不用期待收的回來,這樣
比較不會受傷害。
下面講一下像這種殺人、傷害或是車禍過失傷害損害賠
償的策略(當然不要遇到這種事最好):
一、首先,你要先去聲請假扣押,目前實務上假扣押的
擔保金額通常為聲請金額的三分之一,所以,你在
聲請的時候,要衡量自己能拿出來的擔保金,不要
只拿的出十萬,卻去聲請假扣押三百萬,這樣就算
准你假扣押了,你也拿不出擔保金(當然,相對的
你聲請的金額少,對方反擔保的金額也會少)。
二、法院裁定准許假扣押後,拿著假扣押裁定,去國稅
局或地方稅務局查對方的財產所得:
(一)如果對方名下有財產或是不動產,那恭喜你,在
收到假扣押裁定三十天內快點去供擔保,並聲請
假扣押強制執行,不過要注意執行有不能超額執
行的原則,所以,自己要評估一下,要執行什麼
財產。各種財產的執行方式,要介紹的話,篇幅
很大,就自己查吧。
(二)要是對方名下沒有財產所得,那很抱歉,那你也
不用去供擔保,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了,就算你
之後拿到民事勝訴判決,也有很高的機率是拿到
一張俗稱債權憑證的獎狀而已。
三、接下來,就是和對方談和解,這個在不同情況有不
同策略:
(一)如果你打死就是不願意和對方和解,希望對方被
重判,那這段就不用看了,直接跟法官說,你不
願意和解,但是依現在刑事法院輕判的風格,最
後你可能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二)如果你願意和解,很殘酷的就是,在民事上,因
為很多東西是沒辦法回復原狀的,所以很現實的
,損害賠償大多就是以金錢來處理,只能用金額
來衡量,以下是可以判斷和解金額高低的一些因
   素,個案不同,請自行判斷:
1、時機:
(1)和解最好的時機,就是在刑事一審判決前,有些
   人會怕有前科,會比較積極的和你談,再加上如
   果是可以易科罰金的,可以跟對方說,易科罰金
   的錢給國家,不如拿來賠償給你,有機會把金額
   拉高。但是也會有些人就是前科多,也不怕多這
   一筆或再被關,那你自己就要衡量是不是要降低
   金額了。
(2)如果在刑事一審判決前沒有達成和解,在民事法
   院達成和解的機率也小一些了,就算要談,對方
   也很有可能會說我都繳了多少罰金了,拿不出再
   多的錢,來要求降金額了。
 2、假扣押到對方財產的多寡:多的話,可以要求高
   一點,少或甚至沒有的話,就要看是不是要降低
   。
 3、上網參考其他同地區法院的民事判決,看同類型
   事件判決的金額多寡,來看自己請求的合不合理
   。
 4、判斷雙方的過失比例:有些人很……,明明是自
   己要負全責,只是仗著自己受傷,告人家過失傷
   害,卻覺得對方一定要賠償,也不趁著偵查的時
   候,對方有一點賠償意願,加點拿一點,一定要
   等到刑事不起訴、民事判敗訴,才在那邊罵司法
   不公。
 5、第一次可以拿到的金額:第一次直接拿到的金額
   ,才是真的,在可能成立和解的金額中,盡量爭
   取第一次能拿到的錢(當然也不能太誇張),之
   後分期款的部分,不用太期待,才不會受傷害。
   切記,能拿到手的錢才是真的,不要為了幾萬元
   沒達成和解,然後強制執行不到錢,只拿到一張
   獎狀。
四、和解不成的話,就等民事判了,有些人不和解,民
  事爭了好幾年,花了好多訴訟費、律師費,然後執
  行不到財產,是真的蠻心酸。
最後,你要是刑事被告那一方,可以易科罰金的話,在
刑事一審前,就趕快和解和解,不要再那邊爭東爭西了
一審判無罪還好,一審判刑了,上二審最多就只能緩刑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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