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TTY2108 (肥好想進å°å¤§å‘€)
2021-09-20 12:43:10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黃羿馨
3.完整新聞標題:
黑幫僱陣頭「歡送」分局長 鬧事幕後指使者下場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縣警察局竹東分局上周四(15日)發生陣頭、舞獅「祝賀」分局長榮陞涉嫌侮辱公署案,警政署長陳家欽也出面喊話,表示絕對不允許黑道有任何挑釁行為,並指示「嚴辦到底」。新竹地檢署獲悉後,也認為此風不可長,若不予嚴查速辦,日後恐造成模仿效應。昨天(18日)立即拘提朱姓主嫌及並傳喚、通知8名相關人士到案,全案訊後依侮辱公署罪嫌送辦,由於朱男因有串證之虞,由新竹地檢署聲請羈押、法院裁定獲准,其餘人請回。
警政署上周一(13日)發布各縣市警局的調派令,全台87名高階警官職位調動,並於上周四(16日)辦理交接,其中新竹縣竹東分局長江建忠,將調任宜蘭縣三星分局長服務。沒想到就在交接到任前一天,竹東地方不法組織,竟召集、雇用大批人馬到竹東分局前鳴炮歡慶,還請來佛祖車、白獅及蜈蚣陣在分局前遶行,挑釁意味濃厚。
新竹地檢署掃黑專責檢察官前天(17日)指揮新竹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竹東分局將涉案的朱姓男子拘提到案,並在昨天(18日)傳喚4人、通知4人到案,檢方訊問後,認為朱男涉嫌侮辱公署罪,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察官也全程蒞庭以表重視,法官訊問後,今天(19日)凌晨裁定准押禁見,其餘人則請回。
檢方說明,這種行為等同無視公權力公然挑釁,若不予嚴查速辦,日後恐造成模仿效應。雖侮辱公署罪雖是6個月以下輕罪,但檢方偵訊朱男時,認為他有逃亡、串滅證之虞,有羈押的原因與必要性,因此依刑事訴訟法114條「被告有累犯、有犯罪習慣或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加上警方也懷疑背後另有指使者、藏鏡人,將持續偵辦此案。
新竹地檢署強調,對執法機關、人員施加暴力、侮辱之犯罪行為,絕對嚴辦,以杜絕歪風,穩定社會秩序及治安。(突發中心黃羿馨/新竹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1oY83m
6.備註:
朱男只不過用佛祖、白獅、蜈蚣陣替分局長恭賀陞遷,雖然這是出山的時候才要用的,但刑法不處罰迷信犯,怎麼主謀朱嫌會構成侮辱公署還羈押獲准呢?
反觀新北地檢前候補檢察官吳忻穎(外號紫蛙)直接在粉專跟個人臉書痛批「士檢專收垃圾」、「高檢都是老屁股不辦案只會胡亂發回」、「台中地檢主任檢察官長期不辦案尸位素餐」、「彰化地檢俞檢察長長期作秀不辦案」,被告發侮辱公署之後,士檢直接簽結,認定紫蛙發言都是可受公評之事,要保障紫蛙的言論自由,所以完全沒傳紫蛙出庭直接行政簽結!
奇怪欸,朱男在分局門口舞龍舞獅,根本沒開口說話,只是單純跳蜈蚣陣,完全沒發言,這樣就被以侮辱公署現行犯羈押獲准,到現在還在關,反觀紫蛙直接罵士檢的檢察官都是垃圾,怎麼都不用羈押?
法律遇到吳忻穎會轉彎?
之前吳忻穎跟鄰居鄭隆江的個資法跟傷害罪案子也是一堆律師跳出來認為法官判錯了,故意要讓吳忻穎勝訴(網友有興趣自行搜尋判決書,結膜充血這在可罰的違法性就阻卻違法了,法官竟然重判73歲老鄰居傷害罪,請問結膜充血算什麼傷勢?)
還有網友說因為吳忻穎的爸爸吳浩蘊是司法官因此士檢才會搓案,但阿肥我上網查詢,並沒有吳浩蘊這位司法官,到底為何士檢檢察官要一窩蜂傾巢而出,爭先恐後自認自己是垃圾,也要替紫蛙吳忻穎搓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