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房地產流程是:
1.政府賣土地
2.建商從銀行貸款 向政府買土地
3.建商賣預售屋給消費者
看到中共建商恆大破產的事件...
甚至有房屋爛尾
這些問題癥結 就是建商的財務槓桿太大 導致資金周轉不靈
付不出錢給工程商了
工程商收不到到錢當然不爽 又何必幫你建商做白工??
如果說
今天政府不賣地給建商
而是把流程改成:
1.政府將土地發包給建商來設計與建造房屋
2.政府賣預售屋給消費者
賣方是政府 買方是消費者 建商只是受政府委託建造的角色
這樣一來
建商也不用向銀行貸款來收購土地
也就降低財務槓桿太大/負債偏高/資金周轉不靈等問題的機率
也能降低房屋蓋一半就變爛尾樓的風險
有無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