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八里媽媽嘴雙屍案判賠 負責人呂炳宏再審敗訴確定

作者: oddyssey (iuygiuti)   2021-09-21 14:43:00
看到新聞一直有個疑問 如果目擊或疑似目擊兇案 而未主動通報或協助 到底犯不犯法?
或是不通報 有法律責任嗎? 很奇怪內 如果 今天剛好就趕時間 雖小目擊可能的凶案
沒有主動通知 這樣就要一起賠錢 或背負法律責任? 我們的法律是長這樣子嗎??
員工是行為獨立人 他今天的行凶動機又不是老闆指使 也不是以公司的名義
而行兇對於公司而言 並無任何圖利情事 老闆只因為有機會救人 沒通報就有事??
去你的 又沒欠你 這又不是像醫生收了病患的錢 有義務救治 權利義務都搞不清楚嗎?
法官去吃屎吧 台灣需要陪審團 台灣需要陪審團 台灣需要陪審團
※ 引述《g5637128 (好睏)》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中央社
: 2.記者署名:劉世怡
: 3.完整新聞標題:
: 八里媽媽嘴雙屍案判賠 負責人呂炳宏再審敗訴確定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s.gd/gVvpT5.jpg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媽媽嘴咖啡店負責人呂炳宏因員工謝依涵犯下八里雙屍
: 命案,遭判決連帶賠償死者家屬新台幣368萬元確定。呂等人不服提再審,最高法院判決
: 駁回確定。
: 謝依涵被控於民國102年2月在咖啡店內下藥迷昏富商夫婦陳進福、張翠萍,持刀殺害2人
: 棄屍淡水河,並盜領2人存款,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 民事求償部分,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向謝依涵、呂炳宏及2名股東求償,一審法院僅
: 判謝依涵賠償新台幣368萬元(謝女部分未上訴而確定);李寶彩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
: 院改判呂炳宏及2名股東與謝依涵連帶賠償368萬元,最高法院106年6月駁回上訴確定。
: 最高法院認為,呂炳宏等人有2次救人機會,卻因無通報及監督機制,導致陳進福夫婦因
: 遭下藥在店內已呈現緊閉雙眼、神色昏沉,卻無人協助,也認為呂炳宏等人對謝依涵的監
: 督未盡相當注意義務。
: 呂炳宏與2名股東不服提起再審,主張另案陳進福家屬求償案中,有原確定判決未斟酌的
: 證物,包含法醫研究所函文及法醫文書審查鑑定書,提及張翠萍胃中食物消化情形、張女
: 體內安眠藥濃度數值記載、謝依涵更換衣物順序以及圍裙沒有血跡反應等,均可證明張女
: 是在媽媽嘴咖啡店外遭謝依涵下藥及殺害,謝依涵的行為與呂炳宏等人職務無關。
: 受理再審案的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這些證物存在於刑案卷宗內,在之前訴訟程序時已提示
: ,供兩造表示意見,於二審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已提出而存在,呂炳宏等人提起再審不
: 符要件。
: 高院表示,兩造於之前訴訟程序審理時,均不爭執張女是在媽媽嘴咖啡店內遭謝依涵下藥
: 的事實,且法醫研究所函文是就法醫文書審查鑑定書所述的基礎內容,再為補充說明,並
: 未變更鑑定書的論述及結論。
: 高院指出,鑑定書及函文無法評估張女自服下藥物至死亡時的經過時間;且安眠藥劑並非
: 於服藥後旋即癱瘓、失去意識,而是「漸次」達到嗜睡昏迷程度,無法推論謝依涵是下班
: 離開媽媽嘴咖啡店後,才對張女下藥致其立刻失去意識。
: 高院表示,因無法推翻原確定判決的認定,呂炳宏等人主張無理由,因此駁回再審之訴。
: 呂炳宏等人不服再審之訴遭駁回,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審駁回並無違誤,
: 呂等人主張無理由,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方沛清)1100921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9215003.aspx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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