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官開庭拿鐵棒敲自己頭直喊痛 認定是凶

作者: ll6a (老成a~)   2021-09-24 19:03:30
這法官沒問題喇
兇器當然是兇手的器具
所以前提是兇手有這個物品的「所有權」
實務上是以預防角度來看而不是結果論(殺人/重傷害)
今天這個兇手拿鐵棒來偷竊
若剛好遇到物主,有沒有可能情急之下拿鐵棒敲死物主或是重傷害
完全有可能那就是兇器啊廢話
這法官只是比較風趣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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