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4歲童生殖器被夾傷 虐童保母用假名且行

作者: kid33   2021-09-24 19:43:49
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林宛諭
3.完整新聞標題:
4歲童生殖器被夾傷 虐童保母用假名且行蹤成謎
4.完整新聞內文:
彰化縣林姓女子控訴保母疑似虐待她4歲兒子,兒子不僅生殖器疑似遭夾傷,腳掌也遭燙
傷組織壞死,且事後得知保母帶的3名孩子都疑似受虐,彰化縣社會處副處長陳素貞說,
已接獲3名幼兒疑似遭受無照保母不當對待案件,立即指派社工介入關心,已依違反兒少
法未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裁罰,將裁罰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林女說,她從6月間即將兒子託付邱姓保姆帶,本來覺得保母帶得不錯,加上她和丈夫因
工作忙,不能照顧孩子,所以從日間托育2萬5000元調到全日託3萬元,但後來3次要去看
孩子時,保母都說外出,後來只好以視訊看孩子。
7月29日林女帶回孩子後卻發現孩子陰莖疑似被剪刀柄夾傷,腳也疑似被燙傷組織壞死,
她即帶孩子到醫院檢查,醫院也通報社會處,孩子回來後連要洗澡都很害怕,不敢碰水,
讓她看了很心疼。
但林女說向警方和社會處通報後卻又沒下文,後來林女就把兒子受虐的照po上網,被正義
哥徐奕協助向媒體投訴,甚至在直播中痛批並呼籲相關單位要正視此問題。
不過社會處副處長陳素貞澄清說,社會處從6月底陸續接獲家長及醫院通報,投訴此保母
疑似虐待3名幼童,社會處即派社工介入關心,開始到溪湖保母住處找人,但去了5次都撲
空,即請警方協尋,後來社會處才發現保母用的是假名。
陳素貞說,社會處到8月底終於查訪到保母,現場告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
法規,但發現保母避重就輕,僅表示單純幫忙照顧朋友小孩,後來仍不知去向。
由於邱女是無照保母,社會處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6條將裁罰六千元
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陳素貞說,且此案亦涉及刑法傷害罪,目前已進入司法偵辦,目前
3名兒少均返回原生家庭已無安全疑慮,社會處將積極持續追蹤兒少創傷反應,給予兒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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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769489?from=udn_ch2cate6639sub7320_pulldow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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