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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王聖藜
3.完整新聞標題:
籌組歌舞藝術團猥褻4男孩 惡男遭判刑4年
4.完整新聞內文:
王姓男子籌組以表演歌舞為主的藝術團自任團長,找友人4名小孩參加,卻私下幫孩子們
手淫被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王認罪,與被害人和解,法官依多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
猥褻罪判王有期徒刑4年,再依一強制罪判王拘役20日。可上訴。
依判決書記載,王犯案時間自2018年起,2020年時因其中一名被害人無意間透露被害經過
,經輔導老師協助報案,檢警調查後,王的犯行曝光。
檢方指控,王男大多選擇在住處犯案,利用帶少年回家練習歌舞技藝的機會,幫少年手淫
;一少年睡前遭強迫射精,隔天睡醒再次受害;一少年在前往中國大陸商業演出時,在飯
店被王撫摸生殖器。
王姓男子偵查、審理期間都認罪,並與全部少年及其家人達成和解,他的辯護人建議法官
判王緩刑。
不過,合議庭審酌認為,雖然王與被害人、其家屬達成和解也取得原諒,可依刑法規定減
刑,但王明知被害少年均未滿14歲,卻強制猥褻他們次數高達十餘次,應有再犯之虞,宣
判時未給王緩刑機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769182
6.備註:
同性戀要判關4年了 在裡面應該一堆大哥肛他爽到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