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mer (卯月影)
2021-09-25 06:36:40※ 引述《BeardSmallGG (我鬍SGG)》之銘言:
: 直接比華人吧
: 新加坡:行人慢慢走,開車的距離你十公尺就會停,目送你過為止
: 為啥呢?因為開車的人距離鞭刑只差3次交通肇事
: 台北:記得很久以前就滿少闖紅燈了吧,剛從南部上來唸大學時滿震憾的
: 不過也不會遠遠看到人就停了,該玩手機玩手機,新加坡不能玩的
: 北京:行人綠燈,快遞外賣紅燈右轉不減速的,你血肉之驅,就問你讓不讓嘛?
: 每次過馬路都是玩命,這是北京哦,其他二三線城市我沒去過,科科
是覺得這個蠻有趣的
台灣管行照駕照的是監理站
原本是公路局轄下的單位
公路局是管路的
順便管上面跑的車子和開車子的人是不是權限有點不夠?
畢竟駕駛人違規監理站沒有執法的權力
日本管運転免許的是警視庁
違停超速被抓到不是罰金的問題
是會留案底的
要不就是像鬼塚那樣
反正混暴走族死豬不怕滾水燙
亂騎車亂開車
要不就是想好好過活在正當公司上班的
安全駕駛第一
為了省那個五分鐘十分鐘
超速留案底
怎麼樣算都不划算
: ※ 引述《s48692003 (s48692003)》之銘言:
: : 大家在日本都是被汽車禮讓行人嚇到
: : 但是前年在大阪的時候是被不禮讓行人的汽車嚇到
: : 當時在穿越高架道路下面
: : 沒有行人號誌但是有斑馬線的路口
: : 去日本太多次都習慣他們的車會禮讓
: : 走到路口邊看到有車過來想說會讓我
: : 結果那輛車直接高速從我眼前開過
: : 當場嚇傻
: : 在台灣我一定有戒心會注意車子
: : 當下以為在台灣生存下來結果掛在日本
: : ※ 引述《emperor (派蘿派蘿得第一)》之銘言:
: : : 十幾年前第一次跟同學一起去日本玩
: : : 就像劉姥姥逛大觀園一樣
: : : 感覺一切都好新奇
: : : 尤其是過馬路時
: : : 剛好遇到車子要轉彎
: : : 照台灣規矩當然要在路口停下來等
: : : 結果沒想到車子也停下來
: : : 就這樣你看我我看你
: : : 還比手勢請我們先過
: : : 嚇死寶寶了
: : : 在日本有遇過什麼比這更震撼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