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chal ( )》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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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馮的解方是舉例美國很多脫口秀 也沒花什麼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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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的解方是要政府去跟中國開放電視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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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以後 我們來看誰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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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的解方是 電視台不用改變 只要開放更大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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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吳舉例的韓國 後來也被中國封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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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中國的綜藝是不能講腥膻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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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是吳的節目去哪裡也會有大量的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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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今天要談的是產業,
那吳個人能不能在中國生存根本不是問題啊,
吳的腥羶色不能,總有優秀的台灣人可以吧?
重點是兩岸同文同種,一些諧音容易懂,
只要塔綠班不要堅持當支語糾察隊,
兩岸的笑點要流通本來就不難。
你要說搏恩都靠台灣梗在脫口秀的,
美國會覺得好笑嗎?火燒地獄梗能懂?
現實點你連對岸都走不出去想打國際就是笑話,
另外不要自欺欺人了,博恩團隊人人都開賓士喔?
還是後幕後員都活該當墊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