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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吃麵雙眼慘遭灼傷 竟因女員工拿錯額溫槍
呂志明/台北報導
或許她真的累了!1名在海鮮麵店任職的魏姓女子,在疫情期間替客人量體溫時,錯把酒
精噴霧器當成額溫槍,朝1名林姓顧客額頭一按,沒想到造成林男雙眼化學性灼傷,由於
林男為大學教授,眼睛受傷後許多重要會議都無法召開,因此求償百萬,魏女雖有意賠償
,但拿不出這麼多錢,最後和解破局,台北地檢署今依過失傷害罪將魏女起訴。
據了解,這名年僅19歲的魏姓女子,在台北市中山區知名的米塔水產海鮮麵大直店上班,
去年12月20日因為新冠肺炎疫情,所有顧客都必須先量額溫,確定體溫正常,才能入店用
餐,沒想到當天中午魏女幫1名林姓男客測量體溫時,誤將酒精噴霧器當成額溫槍,朝林
男的額頭一按,酒精立即噴灑林男滿臉,造成林男雙眼角膜化學性灼傷,林男憤而提出告
訴。
據了解,林男是大學教授,因為這次眼睛受傷,害他許多重要會議無法召開,當台北地檢
署開庭時,林男表示因為眼睛受傷害,導致工作上重大的損失,另外眼睛要用特別的藥劑
及復健,因此要求至少100多萬元的賠償金。
魏女到案坦承疏忽,希望檢察官能夠給她一個機會,讓她與林男談和解,但是當她得知對
方開價100多萬元,驚呼「怎麼可能拿得出這麼多錢。」
由於雙方對於賠償金的認知差距過大,和解破局,檢察官認為魏女涉犯《刑法》過失傷害
罪,今將她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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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超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