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告家屬沒有把精神病人看好不跑出來嗎?
如果沒有這條法律規定家屬有責任看好精神病人
那應該告國賠,因為國家法律不完善造成公民人身危險啊
※ 引述《eternity4 (有點胖)》之銘言:
: ※ 引述《Paul1021 (胡迪)》之銘言:
: : 請問大家
: : 屏東超商攻擊人事件
: : 如果你是目擊者
: : 你順手拿棒子或是拿其他硬物當武器去打攻擊人
: : 想救那個女生
: : 但是不慎把攻擊人打傷或是打殘
: : 這樣會犯法嗎
: : 這樣做的話會法院會判你賠錢嗎
: : 大家怎麼看呢
: 如果是我我應該不會出手打他,不是因為我冷血不幫,只是我會想到一些事
: 我如果旁觀,至少保證自己不會牽扯事件(做任何事情前請考慮自己及家人,不要為他們帶來困擾),因為沒人可以100%保證刑責上你會全身而退,就算運氣好可以全身而退,難道中間不用出庭跟請律師嗎,這些也是時間成本
: 如果運氣差被判有罪呢?當下新聞一定會把你當英雄,但風氣過了,沒人記得,剩下自己還在處理官司,賠償或是被關?另外就是如果當時他藏有槍呢,被打到死了或殘障怎麼辦,家人怎麼辦?這時候我就會想如果當時不要動手,是不是就沒這些事?也不會連帶影響自己家人
: 不過啊雖然不會出手,但我會先確保自己安全無虞之後立刻協助報警,這不會花我多久時間,舉手之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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