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如果有人功成名就後做了大官,
知道自己故鄉治安很差,
精神異常的到處跑挖人眼睛,
養雞場違規排放雞屎,
附近有地溝油工廠在地的人還不敢檢舉要跑到外地去檢舉;
故鄉都已經被外縣市笑過了XXX殺人無罪,
身為大官該想辦法用心改善來回饋故鄉,
還是每當逢年過節回鄉發錢打發,
等到要選舉時在回去固票倉就好?
到底該怎麼做,才算的上是勤政、清廉、愛鄉土?
不然被人發現是連故鄉未來都可以拋棄,只靠地緣關係騙票的無恥之徒也太慘了,
大家覺得當了大官有了權力,該不該為治安差的故鄉做出回饋來改進,
不然警力不足,放任神經病到處跑,鄉親投票之外的時間不就超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