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發生許多事
但很多跟過往判例不一樣的例子
1.毒品運輸
過往檢查官都是假扮送貨者來個人贓俱獲
但喬柯兒卻是先到案說明,手機「突然」遺失,即使現在手機有遺失定位功能也剛好沒開,
身體也驗出毒品反應,辯稱國外施打即便毒品反應只會在身體殘留72小時
但即便如此也安全下莊,毒品運輸不起訴
反觀港仔TOYZ,同樣刑度的毒品販售,卻是準備關到漏尿,還有一堆塔綠班說別帶風向
運輸自用和販售刑度不一樣,完全當大家是白痴
2.黑道砸警局
先不提前民進黨高層趙哥介佑詐欺販毒逃兵在警局作威作福,之前黑道砸警局,警方不但幫
忙滅證刪監視器,還主動與黑道和解,只賠螢幕8千塊,大動作開記者會握手言和
反觀之前有律師在警局因警察強力阻止接見權罵了句他媽的就直接拘役40天
目前有印象的事件是這些
會覺得台灣公權力實質意義上消失了嗎?
我們繳完稅讓有背景的人作威作福
付薪水給警察當沒種的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