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阿嬤忘付「30元青蔥」被銬進警局 果菜行

作者: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1-09-30 13:32:19
昨天小弟去林口夜市吃牛排,兩人$280
給店家一千他只找我$220,後來我提醒之後才又拿$500來,
我能不能告盜竊,又或是應不應該告盜竊?
姑且撇開今天中壢小偷多不多,
光是講$30元的金額連超商日結短收都不會在意好嗎?
今天你開店做生意有必要為了$30把顧客當賊?
更何況今天你跟老婦說的時候人家是閃爍其詞還是馬上願意付款?
我是認為這個案例就濫用司法,
台灣警察又只會那一句「有人報案我們就要處理阿」,
我之前於版上也說過某次我回家只是想避開後方過亮車燈,
對方告我跟蹤,還要我找時間去警局說明,
濫告的人屁事都沒有,而我卻要浪費一個假日。
拜託沒有一千元的案件警察可以衡量事態決定要不要出勤好嗎?
警察出勤人事成本、交通成本都是人民的公帑好嗎?
最後我想說的是心中有賊則處處都是賊,
少找錢的是想污起來、拿錢太慢的都是在思考怎麼可以少付,
這樣會不會過得太累?
要不然以後這老闆把外面圍起來跟客人說要什麼跟他說,
都由他拿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好了。
最後也恭喜這店家以後應該也沒人敢去買了,
買的人都會謹言慎行以防被銬去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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