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son748 (賽迪克.進萊)》之銘言:
: 乳題,為了兌現司法改革的支票,弄了個東抄西抄美日韓多國混血四不像的國民法官
: 制度,造成基層法院人仰馬翻不說,幾年試行下來統計,素人法官的判決,平均來說
: 都還比真實案例輕。
: 呆灣人出事時義憤填膺嘴得一口好法律,怒罵恐龍法官沒有社會經驗(結果自己所謂的
社
: 會經驗也就是科技廠輪班幾年每天兩點一線生活),真的輪到自己舉起人民的法槌,就
孬
: 起來了,有無八卦?
政府想一個政策來唬扯蛋的你也信?
什麼國民法官,法官這種事,可以是業餘的嗎?
國民法官就是給找不到工作的文組打工的
一個正常工作的人,誰能去當國民法官
一個案子的生死應該是兼職的嗎?
給了什麼?一天三千?
都不用研究案例嗎?
扣除請假成本,研究案例時間
三千那夠?
花三千要民眾幫忙扛責任
這是一個很不負責的態度
就像你嫌警察抓不到毒販,
他說:我給你一天三千
我要攻堅時你一起來幫忙,當國民警察
不敢就不要靠北我,你們都酸民?
這是正確態度嗎?
一個月領十幾萬,做不好被罵剛好啦
畢竟這些人可不是鐘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