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家|正妹OL偕4女同事申訴職場性騷 手

作者: newper (別當Google不存在)   2021-10-03 09:03:38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突發中心黃子騰/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正妹OL偕4女同事申訴職場性騷 手遊公司竟回「不是法官無法查」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1名外型亮眼的美女OL(30歲)在知名的手遊公司工作時,遭一名陳姓男同事不時
摟肩、腰及摸大腿性騷擾,甚至還偷翻皮包。不堪其擾的OL夥同其他4名曾遭陳男性騷擾
的女同事集體向公司申訴,但公司竟以沒有制定相關規章、非法官無法進行調查等理由回
覆。OL等5人不滿公司處置,還聽聞陳男事後竟升任主管,因此已有4人自行離職,OL也決
定蒐集證據提告以維尊嚴。對此手遊公司表示,接獲申訴後在2周內就做出調查結果,陳
男也有向女員工道歉,但女員工對於調查結果並不滿意。
長相清秀、身材姣好的OL表示,從去年(2020年)開始,陳姓男同事就會趁著拿東西時藉
故摸她的手,或是有意無意的摸肩膀、腰部或大腿。誇張的是,還曾發現陳男擅自翻動她
的包包或是私人物品,當時雖未向公司申訴反映,但有當面制止陳男,未料陳男卻嘻皮笑
臉不以為意;後來陳男行為越來越誇張,她曾經向主管反映過,但主管卻從未正視處理。
OL說,當時曾經想過要提告,但因為公司裡面並無監視器,她考量很難舉證陳男行為,才
因此未走法律途徑。後來公司有新的女同事加入後,有一次在公司舉辦的運動會中,她親
眼看到陳男撫摸這名女同事,當她上前關心這名女同事,女同事則說她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情,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OL說,之後跟其他女同事談及此事,才知道也有其他女同事受
害。
今年(2021年)5月份時,OL及其他4名被性騷擾的女同事集體向總經理檢舉,希望公司按
照相關規定去調查處理,但總經理竟回應說:「公司沒有依法制定相關規章和組織,所以
這次事件無法處理,且公司代表並非法官無法進行調查,加上公司內會有同仁反對,因此
性騷事件就不了了之」。總經理更強硬表示「不管妳們要在公司申訴或是向外部檢舉,公
司都可以把這件事情搓掉。」
陳男在公司約談時也承認有這些行為,但不認為這是性騷擾,還自認跟同事都很好。OL等
人聽到後傻眼,於是寫信向位於上海的總公司申訴,上海總公司於7月15日回信給OL表示
,「會在遵守台灣法律法規並保護員工隱私的前提下,徵求員工的意見後再決定是否安裝
監視器,並會對公司全體同仁進行性騷擾防治宣導,以及成立性平會,為員工提供此類事
件申訴渠道,今後也將按規定流程處裡。」
《蘋果新聞網》致電詢問手遊公司,總經理表示,公司接獲女員工申訴後,立即進行調查
,並且在2周內就做出調查結果,但因為這名女員工並未提出證據,調查後並沒有發現任
何問題。不過女員工似乎對於調查結果並不滿意,總經理質疑,女員工指控公司並未調查
,但是沒調查怎麼會有結果,這根本是互相矛盾的。這件事也對公司造成很大的困擾,目
前公司也保留了所有的調查證據,不排除會對這名女員工提出告訴。
總經理說,公司畢竟不是專業的查案機構及人員,「並不是說這個男同事就一定沒有做(
性騷擾)」,但以公司的調查能力,無憑無據的狀況下真的沒有辦法處理他,因此希望投
訴女員工報警由警方來調查這件事,警方需要什麼,公司都可以配合,但這名女員工從頭
到尾都未提出證據,只有單方面的說詞指控,就要公司去處理一個人,相信每一間正常的
公司都不會這樣做。
總經理對於陳男的行為也緩頰表示,這名男同事是自澳洲留學回來的,不分男女都會有一
些肢體碰觸,本身並不帶情色意味,但畢竟台灣與國外文化不一樣,女生對此只要覺得不
舒服,就可以解釋為性騷擾,「這部分我完全認同。」因此公司也有對該名男同事進行懲
處,包括道歉、保證以後不會再犯、內部職位調整等。懲處原因是針對在公司舉行的運動
會中,曾對新進女同事觸碰背部一事。
「但投訴的那幾個人,請拿出證據來。」總經理無奈地說,這5個來申訴的女員工,有點
是為了各自的目的性來進行串聯,大部分都是一面之詞。被指控的男員工則對被指控性騷
擾一事全然否認,但有對造成女生不開心而當面道歉,投訴的女員工當下有接受道歉,但
不知為何卻不接受公司的調查結果。總經理說,希望投訴的這名前女員工能夠去報警,讓
司法還女員工及公司清白。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雇主知悉性騷擾情事,要先做調查,並提出立即有效之補救措施
;勞工可依工作所在地向當地勞動局提出申訴,勞動局就會進行調查,但勞動局只能看雇
主調查結果有沒有完成。也呼籲這名遭性騷擾的女子可以正式向勞動局進行申訴,勞動局
將在進行調查程序之後,就雙方的相關說明及公司提供的相關佐證,提交給台北市性別工
作平等會,由委員去評議是否違法。若公司違法未處理員工遭性騷擾事件,將可依《性平
法》第38條之1,處10萬以上、50萬以下罰款,並公布公司及負責人姓名。
律師廖芳萱表示,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規定,一般公司若規模超過30人以上,依
法必須訂定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若規模未達標準,當主管們知悉有性騷擾事
件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例如成立一個小組來進行審查,並在一定期限
內做出判定,如果違法的話還會有罰則。
對於在職場中遇到性騷擾該如何自保,廖芳萱表示,受害者應該要錄影或錄音蒐證,當下
也要明確的表達對於對方行為及言語有不滿的意見,因為有時候會礙於情面並不會講,這
樣就會變成模擬兩可,甚至有時對方是長官,還需要接觸或連繫,這樣在事後查證時都會
比較麻煩。
廖芳萱說,一般在職場上會遇到的正常碰觸狀況主要是握手,但有些超過正常禮儀的行為
,比如說摟肩、摟腰等,不見得是人人都可以接受的,這些都盡量要避免;另外對於開黃
腔有些人能接受,但有些人則無法認同,這些都要小心。(突發中心黃子騰/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003/I6SSEWAIRNBPDBUSWUQBIEBYQE/
6.備註:
報導的很詳細,這位黃記者很不錯
然後五個女生申訴了,文中總經理回應很有趣,看來很挺這位男員工
我今天才知道,原來去澳洲留學,會養成亂翻別人包包的習慣
有興趣的可以google "11562台北市市民大道七段8號 遊戲"
google map顯示的就是照片中的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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