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子樂逛捷運地下街 鳥兒竟遭噁男抓一把

作者: NicoToscani (女友很像吉澤明步 ^^)   2021-10-03 23:05:55
自由
男子樂逛捷運地下街 鳥兒竟遭噁男抓一把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9105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男子阿昌(化名)去年開心地在台北捷運地下街逛街,正準備
搭電梯離去,沒想到同一部電梯內的簡姓男子見他隻身一人,竟起了淫念,當場對阿昌的
下體抓了下去。阿昌嚇壞,深感受辱,當場報警,堅持提告。台北地院認簡男觸犯性騷擾
防治法,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2020年5月30日中午期間,阿昌開心地在位在台北捷運建物的誠品地下街購物,按下按鈕
欲搭電梯,發現簡男也湊上來要等電梯,阿昌認為他只是顧客,不以為意。
兩人一起走進電梯,沒想到電梯門才關起來沒多久,簡男突然起了色心,朝阿昌的下體抓
了一把洩慾。阿昌遭人隔褲抓鳥,又羞又氣,怒斥簡男,並報警處理,堅稱下體確實有被
他碰觸。
簡男接受警方詢問時原本裝傻,到了檢方依舊不承認,直至起訴移審到北院,他見事態嚴
重,才在審理程序中自白犯罪,法官因而裁定改依簡易判決處刑。
北院指出,簡男之前因幫助詐欺案件,被判刑4月確定,2016年1月14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5年內卻又故意再犯本件性騷擾案,屬於累犯。
但北院表示,簡男前案犯的是幫助詐欺,後案觸犯性騷擾,兩案罪質不同,難認有特別惡
性關係,因此決定不加重刑期。
北院審酌簡男未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為逞一己私慾,即對不認識的阿昌性騷擾,侵害
身體自主權,並對身心造成影響,所為實不可取。兼衡本件犯行的動機、手段、目的、所
生影響、犯後態度、生活狀況、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判拘50日,得易科
罰金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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