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0121 (愛玉冰™)
2021-10-04 19:01:21看板上挖眼案狂洗板
還有一堆善心捐款文
就想到呀
過去十幾年來 多少罪犯都拿精神疾病來脫罪
隨便講幾個我自己有印象的
就拿鄭捷來說 當初被抓家屬也想循這sop脫罪
不過可能死傷太多 導致社會撻伐 最後連無期都沒有 直接死刑
再來就是小燈泡事件
嫌犯也是循這sop走 當初犯案時還很囂張 直到快被判刑 就說自己有精神病
接著台中殺牙醫案
來診所跟妹妹要錢不成 殺了牙醫跟傷了幾位助理
結果也是循精神疾病想脫罪
也真奇怪 要錢可以腦筋清楚知道妹妹在哪間牙醫打工 殺了人後就說自己神智不清?
怎麼不會走錯間診所?或者以為自己根本沒有妹妹
還有新店一個無辜騎士因為嫌犯跟女友還是老婆吵架
就直接捅了剛好在旁的騎士一刀
也是想走精神疾病來脫罪或者減刑
以上受害者 大多都是死亡沒得救
倘若一樣跟挖眼案的受害者一樣 需要龐大的醫療費
我想善心民眾還是很願意捐款
但我就覺得很奇怪
明明就是錯誤的法律 錯誤的法官 錯誤的政策
所衍生出的社會成本(例如醫療費用)
為何都是民眾捐款來解決?
地方首長 了不起就是捐個幾萬幾千元 然後跟家屬或者受害者拍照就了事?
有沒有八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