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1smkimo (小新)》之銘言:
: 這種有辦法用誣告罪反告回去嗎?
: 畢竟這陳姓失主都說少了"一張"價值10萬8千元的超商振興隨取卡
: 應該大家都知道超商從來沒出過單張超過10萬8千元以上的超商振興隨取卡
: 這很明顯的就是誣告阿....
: 另外文章裡的最後一段
: 真要搞的那麼麻煩
: 我幹嘛還要還要幫忙撿皮包去警局
: 是欠遺失者的嗎
: 非得花那麼多功夫
: 好幫忙送遺失物
小弟曾經做了個蠢事
事後沒被告真是對方佛心
那天我老爸要從台南去台北喝喜酒
小弟我住台中 所以老爸說 我坐和欣去台中
我再開車一起北上喝喜酒
事件發生在轉運站
我老爸下車後我幫忙拿行李禮物搬到我車上
我只問了一句 行李那麼多 都是你的嗎
我老爸說對 然後就上台北了
當天晚上就接到台中分局電話
說我們在轉運站 拿了他人的行李離開
要求我們回台中做筆錄
我嚇了跳 發現真的有件陌生的行李
隔天送回台中後 員警說對方失主不計較
因為行李只是衣物 沒有貴重物品
做完筆錄交還行李給對方後
超感謝對方沒說少了現金或貴重物品等等
不然一定賠不完還吃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