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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酒駕肇事 同心圓、平衡測試都過關 獲不起訴
2021-10-06 09:49 聯合報 /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7月15日酒駕肇事,撞傷一名女騎士,丁酒測值達0.23,被警方依
公共危險罪函送地檢署偵辦,並開出9萬元罰單,不過,警方製作觀察紀錄表時,丁同心
圓、平衡測試都過關,高雄地檢署今認為丁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丁車禍前一晚喝酒在七賢路住處飲用高梁酒,隔天早上8點從住家開車上班,
行經復興四路、成功二路口時,與劉姓女騎士發生碰撞,劉女左手臂多處擦傷,由救護車
送往醫院治療,丁則留在現場等候警方。
前鎮分局員警獲報後,到場對丁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23,因肇事被依公共危險罪函送,
同時開出行政罰單。
丁偵查時坦承,車禍前一晚確實有喝酒,當時他是綠燈直行,進入復興四路時就看到劉女
倒下,他馬上下車報警。檢方根據警方製作的交通現場圖,確認丁卻時有與劉女碰撞,導
致劉擦傷送醫。
檢方根據警方製作的酒駕觀察紀錄表,丁沒有駕駛行為異常、判斷力、操控力欠佳等狀況
,而且他直線、平衡動作、同心圓環狀帶內畫圓測試都合格,也沒有酒後語無倫次、呆滯
木僵、咆哮等脫序行為,認定他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
檢方認為,發生交通事故原因很多,就算駕駛沒飲酒精,交通事故也不少見,因此即使丁
於駕車過程中有所疏失,但疏失是否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並無必然關連,因此難僅憑
丁發生交通事故,即反推他於案發時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因此依職權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