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說不知道是人緣不夠好顏色不夠正確沒人挺
還是時空背景之術道德不一樣
又或者是台灣人的價值觀這幾年真的錯亂
問一個問題:
寫悔過書道歉、繳交1萬元罰鍰並強制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
跟和解金額高達40萬,被害者終身行走受影響
何者錯行為重?又是何者帶來的傷害尤甚?
答案是前者
前者很多人可能猜到了,就是那個本來也有至少九萬行情的摸奶仔
當然不是說襲胸性騷擾就是輕罪就比較該原諒
但問題實際上來說,他在法律上確實相對輕罪,造成傷害也比較小
更甚者他犯案時真的只是高中生(後來還有性騷疑雲但也只是大二)
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說,他都更該聲援更值得給機會對吧
但是顏色不對,受太陽花最多好處的綠營就不像3Q怎麼挺
還是說當時在野,側翼也還沒養起來,還知道裝一下?
又或者窺準近年台灣人假掰跟風過頭,談平權很好卻不在意其他惡行?
講到兩性、性騷擾就唯恐避之不及,七旬老翁被肇逃重傷喔這樣啊不潮耶
原來襲胸比撞到人家重傷還肇逃來得惡劣來得罪無可赦呀!
虧現在發聲的當初還一堆摸奶的朋友,真是會看風向
但無論你是不是討厭摸奶廷,或許也不是他心甘情願只是形勢比人強
至少他當初就知所進退,沒選民代也退下政治第一線
(坦白說當時只要DPP沒想弄他,還是可能會上,他群眾魅力遠勝九萬)
至少到現在也沒強求復出或位置,更沒像當初他旁邊那位整個賣掉靈魂
3Q,你有這樣的勇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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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信心,何妨先自請辭職了不起負責
然後再來拼下一次選舉,到時候已經負責了別人要挺也比較難被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