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逃這件事嚴不嚴重就像薛丁格的貓
除了本人外沒人知道為什麼要逃
最輕的可能是撞到人不知道所以就開走
再來就是有可能只因撞到人就怕事逃走
嚴重的可能是酒駕 藏毒 槍砲彈藥 或是車上藏匿重大嫌疑犯 等等
不過因為事後被抓到就直接坦承了
若只是撞到人只是因為不知道所以沒下車
那這樣做筆錄時幹嘛不講
真的不知道應該第一時間說不知道 第一時間坦承是哪招
這點感覺不可能也違反他的個性
雖然其他可能性誰也說不準
那就以最不嚴重但最有可能來說就是
"只因撞到人就怕事逃走"
光這種膽量是要如何抗中保台
誰知道中共打來 這人會不會因為害怕而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