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柏惟否認賭博鬼扯玩快打旋風 判決戳

作者: wfelix (清雲)   2021-10-08 09:52:57
※ 引述《mean (低智商生活)》之銘言:
: 我講一句實在的
: 幾千塊錢的賭博有很嚴重嗎
: 選立委又不是在選小學模範生或自治市市長
這點你就外行了
那天被抓到的賭客,幾乎都是證人
然後每個人都輸一千塊
為何?
一 輸錢沒去換成現金就不算賭博
可以凹說我是去玩換物品的遊戲
電子遊樂場可以開分集點換獎品 但不能換現金
二:為何是輸一千元?
因為怕電子遊樂場用高價容易兌現的商品取代現金
例如集點換 金條 名錶 首飾 旗艦機等
這樣雖然也是換獎品,但兌現容易跟賭博沒啥兩樣
所以有規定兌換獎品價值不能太貴
既然合法的電子遊樂場提供的獎品大都是價值千元以下的獎品
那你就不太可能這些獎品上投資太多錢
所以那天被抓到的賭客 都供稱自己輸一千元
這其實只是為了替自己辯解只是在玩合法電玩集點換獎品的說詞而已
當然沒實際抓到你也不能硬說他賭博 所以就變成證人不起訴了
證人即客人陳柏惟於警詢時證稱:
查獲當天係把玩賓果星球電子遊戲機檯,先開分再押分把玩
,連線就得分,比例為1:3,即1,000元可換3,000分,當日
已經輸1,000元
證人即客人王建宏於警詢時證稱:查獲當日係把玩水果機檯,以1,00 0
元開分2萬5,000元,尚未洗分就被查獲,當日已經輸1,000元等語
證人即客人蔡耀賢於警詢
時證稱:當日把玩SLOT機檯,並未開分、洗分,直接投代幣
即可把玩;至該電子遊戲場把玩機檯約10至20次,花費約1
、2萬元等語
(去那邊玩共 10~20次 總花費1~2萬 平均一次剛好花一千元)
證人即客人陳致廷
於警詢時證述:當日把玩SLOT機檯,該機檯玩一次要3枚代
幣,押投畫面連線,如中3個7連載一線則得最高分,約有
360分,可換得360枚代幣,當時兌換500枚代幣把玩機檯,
約輸1,000元等語
證人即客人蔡
寶明於警詢時證稱:當日約18時許至皇宮皇冠娛樂城把玩EG
T機檯,以1,000元開分,若有連線,則按不等比例得分,當
日並無得分,即輸1,000元等語
證人即客人郭素美亦於警詢時證稱:當日把玩綠童電子機檯
,1個代幣換2分,看能不能37連線,當日輸1,000元等語
還真是剛好啊,沒被當場抓到兌換現金的人
每個人作證都說是輸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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