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違停紅黃線 不開放民眾檢舉

作者: nicelad (狗狗)   2021-10-08 16:33:02
我是懶得用手機檢舉違規停車的人
因為還要站在那邊拍照 上網填單子
其實很浪費我時間
我建議有要繼續檢舉的人
尤其是違規停車 特別是像我住新莊這邊
巷弄很多都已經夠窄了 一堆人還是把紅線黃線當自己家車庫在停
你們可以打110叫他們來取締
只是我這邊還是想問大家
我有時候打電話來 警察不一定會來抓
有沒有什麼管道可以投訴 or 申訴 警察消極處理阿?
既然你的職責之一本來就是處理交通違規 而我已經幫你做到一部份的事情
就是打電話告訴你在哪裡
你沒有來處理 就是你的問題
請問有人知道嗎? 比如說新北市警察督察單位?
※ 引述《PHINEAR (忙完 我回來了)》之銘言:
: 檢舉違停紅黃線不罰
: 換車道後方向燈快半秒滅 罰
: 路口後也兩線道
: 兩線道第一台車佔用左轉道直行 罰
: 恭喜各位檢舉達人
: 你們多了一位違停達人無法檢舉
: ※ 引述《cosmite (焼き団子)》之銘言:
: : 自由
: : 記者楊丞彧、陳心瑜
: : 2021/10/08 05:30
: : 違停紅黃線 不開放民眾檢舉
: : 〔記者楊丞彧、陳心瑜/綜合報導〕隨著智慧型手機愈來愈普及,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
: : 數不斷增加,卻造成警力不堪負荷。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 : 例修正草案」,限縮民眾可檢舉項目,明列四十六種違規樣貌,包括未戴安全帽、開車手
: : 持行動電話、違規超車、闖紅燈、併排停車、占用身障車位等。紅黃線違停在未嚴重影響
: : 交通安全秩序情況下,未列其中。
: : 手機、行車紀錄器普及 案件暴增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原規定,有違反條例的行為,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
: : 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交通部路
: : 政司司長陳文瑞表示,因智慧型手機與行車紀錄器之普及,民眾檢舉案件爆量,甚至出現
: : 特定跟拍之連續性、惡意性、報復性檢舉而產生民怨。
: : 內政部警政署副組長劉振安也指出,民眾檢舉案件數量從二○一六年一五三萬件,到二○
: : 二○年暴增為五九八萬件,成長幾近三倍。去年經民眾檢舉後舉發總計有四四○萬件,占
: : 整體警察機關舉發件數三分之一強。
: : 昨天初審通過的修正草案條文,明列開放民眾檢舉的四十六個項目,動態違規方面,對交
: : 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者,包括駕駛人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
: : ,在高、快速公路不當行駛及裝載,駕駛人有蛇行等危險駕駛行為,違規超車、迴車,闖
: : 紅燈、闖平交道等行為。
: : 靜態違規方面,限縮於在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停
: : 車;包括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等特定地點的違
: : 規停車,併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等。
: : 連續檢舉 時間需相隔6分鐘以上
: : 民眾連續檢舉部分,為避免兩套標準,將與警察規範一致,地點相距六公里以上、違規時
: : 間相隔六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始得檢舉同一違規行為。公路主管機關或警
: : 察機關對於民眾檢舉案,經查證屬實,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
: : 發。
: : 正面表列46項 避免檢舉氾濫
: : 交通部長王國材昨天表示,規範民眾檢舉為正面表列的四十六項,以避免太氾濫、警方處
: : 理辛苦,但並不意味其他違規不能處理,民眾還是可以請警方協助。
: : https://bit.ly/3lmxCsJ
: : 6.備註:
: : 大違停時代 要爽一起爽 看壓跨垃圾島交通的最後一根稻草是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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