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違停開車門害人被輾死 女駕駛賠220萬緩

作者: ohlong (強森)   2021-10-10 11:02:32
自己上班通勤的路線
最近這種死亡車禍激增
我的結論很簡單
現在這種大小車 鬼切進機車道違停
已經被默認成合法了
整個機車道都是台灣的合法停車場
機車被迫閃進快車道不打緊
有的地方沒人行道
騎樓又被商家佔據
變成走路的行人也出事
鬧區常常是走路的老人家出事
因為反應比較慢
然後肉燥理論
吃過虧的人就會儘量只開車出門
因為知道騎車遲早會出事
就像新聞的女生你覺得她家會沒車?
然候自己開車又是同一副德性
反正怎樣鬼切違停都沒事
前幾天才有一個大車
故意拖行騎機車老人家的案件
騎太慢?沒差 碾你也不是第一個
一兩百萬 公司一年賠個兩三件是常態
已經是正常的行政開銷了
我這邊一個月少說3~5件
如果大家再不重視這種事故的罰則
很有可能哪天就發生在家人身上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記者署名:
: 楊佩琪
: 3.完整新聞標題:
: 違停開車門害人被輾死 女駕駛賠220萬緩刑5年
: 4.完整新聞內文:
: 一名王姓婦人被控於2020年7月間,在台北市復興北路違規停車還突然開車門,造成一名
: 女騎士閃避不及撞上,且被後方駛來的公車輾斃。一審王婦與家屬達成和解,共要賠220
: 萬元,法官判10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台北地方法院二審改判緩刑5年,還是要賠220萬
: 。
: 根據判決,53歲王姓婦人於2020年7月底某日,開車行經台北市復興北路時在紅線違停,
: 因突然打開車門,後方吳姓女騎士閃避不及瞬間撞上,人車倒地被駛來的公車輾過,送醫
: 急救後還是宣告不治。
: 原本王婦否認犯罪,還表示是吳女先撞到她的車門,她才開門查看。雙方進行調解時,王
: 婦也表示因公司倒閉,她沒錢賠,因此未達成和解,被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 直到進入法院,王婦才認罪,並與包括吳女在內2名被害家屬達成共220萬元和解,因此台
: 北地方法院一審將王婦判處10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
: 案經檢方上訴,台北地方法院二審認為,王婦依和解內容,分期賠償家屬共220萬,加上
: 緩刑期加長,對家屬來說,較有得到應得賠償的可能,因此仍判王婦10月有期徒刑,改判
: 緩刑5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009656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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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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