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的物品,包含財產、房產,這些其實本來就是爸媽的,一開始兒女就認定是自己的,
其實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如果爸媽不給財產給自己的兒女,那兒女就可以不顧父母親的養育之恩,這樣對嗎?
所以這個其實是哲學問題,問題的起源就是兒女一開始就以為爸媽的東西就是自己的,想
要多少分一點…而且台北房價這麽貴,有分到就成了暴發戶,脫魯了…
銀行會推這個方案,就是因為現實社會兒女不去照顧爸媽,父母親需要,才會有這個方案
出來啊…怎麼可能沒需求
現在一堆兒女,都馬想什麼事都不願意幫爸媽,只想分房產,才會讓銀行推這個方案
※ 引述《saufu08 (saufu)》之銘言:
: 有時看到銀行推出什麼「以房養老的概念」,讓有房產的老人家,可以抵押給銀行,然
後
: 每月領生活費直到終老!
: 突然想到,像台北市房價高漲,動輒都千萬起跳,也許有些普通家庭終其一生就只有那
間
: 房子,那等爸媽年老時…
: 通常做兒子、女兒的,會不會都覬覦或期望能繼承爸媽留下的台北市房子啊?
: 但是也許爸媽老了,沒什麼退休金,也沒有生活費,醫療費,子女因為賺的少,能給的
奉
: 養有限…
: 所以當爸媽決定要以房養老,每月領生活費,將台北市的房子抵押給銀行,
: 那做兒子的,會不會很錯愕呢?畢竟以後繼承不到台北市的房子了。
: 有沒有即使父母親過的再辛苦,也應該要將房產留給兒子繼承,而不應該抵押給銀行的
八
: 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