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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 08:47:32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邱奕能/高雄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偷2串衛生紙遭索討18萬和解 老婦匯款後反告恐嚇取財
4.完整新聞內文:
偷2串衛生紙遭索討18萬和解 老婦匯款後反告恐嚇取財
2021-10-11 20:12 聯合報 / 記者邱奕能/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林姓婦人因偷竊李姓女子放置在機車旁的2串衛生紙,事後心理不安到派出所說明,
並盼望與李和解,沒想到李獅子大開口,前後以賠償百倍價金、律師費、「要讓你被關」
等話語,讓林婦3度匯款,賠償了18萬餘元。林因承受不住李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到派
出所提出恐嚇取財告訴。
警方表示,今年8月中旬凌晨2點多時,鳳山警分局五甲派出所接獲李女(40歲)報案,指
放置在機車旁的2串衛生紙不翼而飛,警方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查到衛生紙是被林婦(
67歲)取走,2小時後就到林女家查訪,當時無人應門。
隔天上午9點多,林婦因心理不安,自行到五甲派出所將2串衛生紙給警方,並坦承犯行,
被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事後,林婦因是初犯,不諳法律,擔心因偷竊遭判刑入獄,積極與李女談民事和解。李先
開口要求林以798元的原價將2串衛生紙買回,後又獅子大開口,要求以百倍價金7萬9800
元賠償,否則不願和解。
林婦因畏懼遭受刑責或罰鍰,只能答應請求,一起到銀行共匯款了8萬598元給李女,隨後
李拿出預先準備的和解書給林婦簽,林簽完又被要求支付1000元掃描費,當下林才發現和
解書上僅列798元提出質疑,李竟說「不和解了,我一定要讓你被關」。
9月時,李女又再次到林婦住家要談論和解,並出示寫著包含律師費及相關費用的10萬元
明細表,要求林婦支付,林當下因內心恐慌深怕入獄,又依李女要求匯款。前前後後共付
給李女18萬598元。
最後,林婦最終承受不住李女多次索討,向兒子說了事情始末,並在兒子陪同下到五甲派
出所向李女提出恐嚇取財告訴。警方詢問後將李女依恐嚇取財函送法辦。
https://uc.udn.com.tw/photo/2021/10/11/realtime/14257997.jpg
高雄林姓婦人因偷竊李姓女子放置在機車旁的2串衛生紙,事後心理不安到派出所說明,
並盼望與李和解,沒想到被李女獅子大開口,前後匯款18萬餘元。記者邱奕能/翻攝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809136?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2-news
6.備註:
偷兩串衛生紙+投案+有悔意,通常會怎麼判?
反告的這條恐嚇取財會過嗎?罰多少?
有沒有法律人願意說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