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89207040 (黃卓盛)》之銘言:
: ,拍賣官開出賬單,向他要地價的錢。他記不起昨天醉後所做的事情,便不承認那一筆賬
: ;後來回憶他醉中所做的事,就大生悔恨。但對於政府既不能賴賬,只可費了許多籌劃,
: 盡其所有,才湊夠三百元來給拍賣官。他得了那塊地皮之後,許久也沒有能力去理會。相
: 隔十多年,那塊地皮的周圍都建了高樓大廈,地價都是高到非常。有人向他買那塊地皮,
: 還他數百萬的價錢,他還不放手。他只是把那塊地分租與人,自己總是收地租。更到後來
: ,這塊地便漲價到幾千萬,這個醉漢便成澳洲第一個富家翁。推到這位澳洲幾千萬元財產
: 的大富翁,還是由三百元的地皮來的。
: 講到這種事實,在變成富翁的地主當然是很快樂,但是考究這位富翁原來只用三百元
: 買得那塊地皮,後來並沒有加工改良,毫沒有理會,只是睡覺,便坐享其成,得了幾千萬
: 元。這幾千萬元是誰人的呢?依我看來,是大家的。因為社會上大家要用那處地方來做工
你這故事最大的漏洞在這啊
一開始大家也不出三百元,他出了啊。
他的三百元,也是他費了許多籌劃盡其所有,才湊夠三百元來給拍賣官。
就跟現在很多有房子和地的人一樣
他們也是在他的年代,費了許多籌劃盡其所有買了房子
為什麼現在就要被你罵?
你父母當時如果也買了台北的地留給你,你會不會罵他不勞而獲?
然後低價給沒有房地的人?
有房有地就是不勞而獲?
你的論點不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