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蔡英文「兩個中國」惹怒中國!馬英九、

作者: RichWomen ( 瘋狂愛 )   2021-10-12 22:46:18
我快笑死了
難怪馬英九被稱為法匠 馬幫伯
削足試履
法律是為了人類生活而制定
而不是制定小框框之後 把人類綁在小框框
現狀就是兩國論麻
我不知道要吵什麼啊 所以馬英九活在平行世界嗎 哈哈哈
我不知道馬英九的維持現狀 跟我們的維持現狀 原來是不同意思 恍然大悟 XD
※ 引述《poggssi (冠軍車手321)》之銘言:
: 我認真講,就以現行法律體系來說(先不管是好是壞),「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
: 隸屬」這句話,的確是有相當大的語病的
: 現行法律,並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國家」,只承認「中共」這個政黨所建立的
: 「政權」,因為中共政權統治的地區,屬於「中華民國大陸地區」
: 簡單講,依現行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不存在,兩岸關係乃中華民國國內關係,絕對不
: 是國際關係,處理兩岸事務也是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負責,而非外交部
: 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這句話,聽起來就像是「美國跟法國互不隸屬」
: 一樣,這就變成兩國論了。這絕對是錯誤的
: 各位自己看相關法律以及行政院的函釋就知道了
: 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
: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 第1款: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 第2款: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
: 本條例第二條第二款之施行區域,指中共控制之地區。
: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陸法字第8911984 號:
: 現行處理兩岸關係之法律規範,係依循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及兩岸條例相關規定所建構。
:
: 當然啦,蔡英文說的話又不是法律,所以沒有什麼違不違憲的,這只能代表她用詞不精確、
: 有語病而已
: 至於現行的這個法律體系,要不要修正,就請去問立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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