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EA (新試劑扶英戰士)》之銘言:
: 我有個問題想請教
: 哥哥今年1月過世,去幫他申請除戶時才發現哥哥5年前有認領一個小孩,
: 哥哥與小孩媽媽沒有登記結婚,現在女方要求我們要扶養哥哥的小孩到18歲,
: 女方說哥哥在世時每月都有匯15000到30000不等的金額給小孩,
: 希望我們也比照這方式扶養哥哥的小孩,請問我們有義務要扶養她的孩子嗎?
沒義務
但是必須注意一件事情
哥哥到底有沒有遺產保險
如果有
這錢到底是誰拿
照法律規定義子也是繼承人
順序等同於親生的
也就是說
你哥哥的遺產保險他有權全拿
除非哥哥有寫遺書
那樣他才只能拿到一部分